2.如实地填写《报名登记表》的各项信息。其中,个人简历应从高中阶段填写起,按照高中阶段、大学阶段的顺序分阶段填写至今。
3.报考人员所填写的联系方式应有效、准确无误,以便及时通知面试时间安排及相关考务信息;因联系方式影响招聘考试或聘用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
四、考试办法
拟招聘人数与实际报名人数的比例原则上应达到1:3方可开考,未达到1:3的原则上应减少岗位招聘人数或取消岗位的招聘计划。情况特殊的,由区教育局商区人社局研究后报市教育局和市人社局同意方可开考。
(一)考试形式
考试采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考核应聘对象的专业知识、教学能力等。考试综合成绩以100分计算,合格线为70分,未达到合格线者不予聘用。
1.片段教学(占总成绩的权重比70%):现场随机抽取所报学科课题,60分钟现场撰写片段教学教案后,进行时间不超过10分钟的片段教学;
2.问题答辩(占总成绩的权重比30%):根据涉及职位的知识、履行职位职责所需的能力及结合实际教学而设计问题,现场随机抽取2个答辩问题(一题为有关于本次片段教学的知识点提问,一题为本学科专业知识点的提问),当场回答,时间不超过6分钟。
报考人员面试成绩相同的,则加试一道本学科专业知识问题,加试成绩高者优先。评委由7人以上组成,采取去掉一个最高分、一个最低分,取平均分数的方法确定报考者的最终排名。
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考试成绩在泉州市丰泽区人民政府网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
五、体检
1.体检对象的确定。经资格复审合格后,按招聘人数与体检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若考生综合成绩出现相同的,取片段教学成绩高者确定为体检对象。若片段教学成绩也相同,则加试一场面试,成绩排名以加试成绩为准,排名高者确定为体检对象。
2.体检标准。体检按《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2018年修订)》的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报考人员,可在接到体检结论的7个工作日内申请复检1次,复检医院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指定,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考生若体检不合格或自动弃权的,按考生综合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确定递补的体检人选。
3.女性报考人员因怀孕需申请延期体检的,应提供怀孕的医学证明并与招聘单位约定延缓体检的最长期限,但可先参与选岗,待所有体检项目全部合格后方可办理入职手续。
4.体检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六、选岗办法
体检合格后,根据各招聘岗位拟招聘名额,由区教育局、区人社局组织考生按考试成绩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分学科依次自主选择任教学校。由报考人员本人与丰泽区教育局、招聘单位签订就业协议。报考人员未能按时签订协议的,视为放弃聘用资格,并在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进行递补。
七、考察、公示、聘用
(一)考察
丰泽区教育局按1:1比例对考试、体检均合格、自主选择任教学校后的报考人员组织考察。通过采取查阅档案、学历学位等资格条件验证、违法违纪情况调查、信用情况调查、违法犯罪记录信息前置查询等方式对体检合格者进行全面考察。考察包括核实报考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重点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业务能力、工作实绩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进行考察,并对报考人员个人档案进行审核。
报考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及时提供相关政审考察材料。报考人员未配合招聘单位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政审考察工作且无特殊原因的,视为自动放弃考察及聘用资格。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考生依法如实报告本人是否存在违法犯罪记录,并提交《入职承诺书》和同意入职查询书面材料,未提交相关材料的不得予以录用。
(二)公示、聘用
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选,经丰泽区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新教师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确定为拟聘人选,并在丰泽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qzfz.gov.cn/)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拟聘人选经公示期满不影响聘用且考察合格后,按有关办理聘用手续,由招聘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
八、其它事项
1.本次招聘公告通过市人社局、市教育局网站和丰泽区人民政府网站教育专栏发布。招聘后续相关信息,报考人员应及时关注丰泽区人民政府网站教育专栏相关信息。因未关注网站相关消息而影响招聘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2.按照常态化疫情防控要求,报考人员应下载打印《报考人员健康申明卡及安全考试承诺书》(见附件4,以下简称《承诺书》),并如实填写。参加现场报名、考试、体检等环节需现场查验报考人员的动态“八闽健康码”(通过“闽政通APP”L4级的身份认证(人脸识别)),“八闽健康码”须为绿码方可参加现场招聘活动。
考试当天必须凭身份证、八闽健康码绿码、《承诺书》纸质原件并佩戴口罩进入考点。报考人员若存在《承诺书》所列情形的,应携带考前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单,核酸检测阴性方可进入考点。
3.拟聘用人员实行为期五年的最低服务年限(含试用期),最低服务年限内不允许调离所在学校或单位。
4.招聘工作坚持公开报考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三公开”制度,严格遵守保密规定和回避制度。本次考试纪律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35号令)有关规定执行。本次考试回避规定按照《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的通知》(人社部规〔2019〕1号)有关规定执行。招聘工作全程接受市教育局、市事业单位综合管理部门以及丰泽区教育局系统纪委监督。
监督电话:0595-22781630、22112393、22508456。
5.本公告未尽事宜由丰泽区教育局和丰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0595-22508503、22508209
泉州市丰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中共泉州市丰泽区委编办泉州市丰泽区教育局
2020年8月24日
附件下载:
附件1:2020年泉州市丰泽区公办中学专项公开招聘新任教师岗位信息表.xls.xls
附件2:2020年泉州市丰泽区公办中学专项公开招聘新任教师报名表.doc.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