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待遇
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所招聘人员实行劳务派遣制度,与费县劳务合作中心签订聘用合同。合同二年一签,合同期满后,经组织考核合格,本人自愿,聘用单位同意,可以继续聘用续签合同。
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工资,试用期2200元/月,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工资2600元/月,按照有关规定缴纳五险,保险金个人部分由本人承担,保险金单位部分由派出单位依据有关标准负责缴纳。被聘用人员不具有国家事业单位人员身份,不享受国家事业人员待遇。
应聘人员在合同期内因违反管理规定或个人要求解除合同的,予以解聘。解聘后不再享受本简章规定的有关待遇。
四、录用办法
本次招聘采用面试的方法进行考核,面试时携带毕业证、职业资格证、相关技能获奖证书等。教师面试内容为试讲(10分钟)。面试时间8月30日左右,具体时间另行电话通知。报名人员需保持电话畅通,因电话联系不上,不能参加面试,视为放弃。
学校地址:费县幸福路西段
五、咨询电话
王老师13954402072
蔡老师13864906580
唐老师13864955003
附件【附件:临沂市工程学校招聘兼职教师计划表.docx】.docx
临沂市工程学校
2020年8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