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公开报名
1、报名时间:2020年8月25日至26日(每天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
2、报名地点:县教育局办公大楼三楼一会议室(初中组)、三楼二会议室(小学组)。
3、报名要求:
①考生根据本人意愿和报考条件选择相应岗位,每人限报考一个岗位。
②符合报名条件的教师,本人须携带以下资料到现场报名:最高学历证书、有效二代身份证、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近期1寸同底免冠正面半身照片2张。
③签订承诺书,并如实填写报名表。
④由县教育局人事股牵头组织有关股室对报考人员提供的证件及填写的相关信息进行现场资审。资审工作贯穿比选考试的全过程。
(三)公开组织比选考试。采用闭卷答题方式进行,命题、制卷、组考、阅卷、结果公示等环节由县纪委监委驻局纪检组全程监督。
1、考试时间:2020年8月28日上午9:00—11:00(时量120分钟)。
2、考试地点:见准考证(2020年8月27日下午3:00—6:00凭身份证原件到县教育局407室领取准考证)。
3、考试内容:相应学科专业知识,实行100分制。其中,小学岗位:初中知识占40%、小学知识占60%;初中岗位:高中知识占40%、初中知识占60%(初中知识不超过中考试题难度,高中知识不超过高二学业水平考试试题难度)。
(四)考核。
1、考核对象:依据考生考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等额确定考核对象。若成绩相同,则以考生本人提供的有效二代身份证上注明的出生日期为依据,年龄大者排名在前。若某一岗位只有一人报考,其考试成绩不得低于70分(含70分),即列为考核对象,低于70分则不列为考核对象。
2、考核方式:
县教育局组织相关学校对考核对象就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职位匹配和资格准入等方面进行全面考察,并征求相关职能部门意见,作出考核结论。若有考核不合格者或弃权者,不予递补。
(五)公示与聘用
1、公示。县教育局按照规定程序,根据考试成绩和考核情况确定拟聘人员。拟聘人员名单在衡阳县蒸阳教育网上进行公示。
2、聘用。
(1)经公示无异议的,由县教育局统一组织办理相关手续,于2020年秋季开学时正式到报考学校任教,并从事所报考岗位的教学工作。
(2)按事业单位岗位管理的要求,实行对岗聘用,若无相应岗位,则聘用到该岗位的最低等级。
五、纪律和监督
1、比选工作必须严肃纪律,由县纪委监委驻县教育局纪检监察组对教师比选工作实行全程监督。
2、参考教师出具的证件以及填写的工作经历等相关信息必须实事求是,对出具假证或填写的工作经历等信息与实际不符的取消资格,并在年度师德考核中定为"不合格"。
3、咨询电话:0734-6589921。
衡阳县教育局
2020年8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