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开考比例:报考同一岗位的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数的比例不低于2∶1,报考人数达不到这一比例的,减少该岗位的招聘人数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并及时通知报考该岗位人员。具体调整方案由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研究确定,招聘计划的调整于开考前公布。报考岗位被取消的考生,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一次其他岗位或退费。
6、打印《笔试准考证》
缴费成功的考生,2020年9月4日上午8︰30至9月4日下午5:30,可登陆报名系统http://221.192.132.159:90自行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A4纸)。
(四)考试
1、形式: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办法,考试工作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考试测评机构实施。
2、笔试
(1)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笔试内容为教育基础知识(分中小学教师、幼儿教师)和公共基础知识两部分,笔试满分100分。按50%计入总成绩。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2)笔试时间:2020年9月6日上午9:00—11:00(120分钟),笔试具体时间、地点和有关要求详见笔试准考证。笔试成绩于9月7日在网址http://221.192.132.159:90发布并公示。
(3)确定进入面试人选
根据招聘计划与考生从高分到低分的笔试成绩排名,按1:1.5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比例内末位笔试总成绩并列的都进入面试。
(4)证件审核
面试前对拟进入面试的人员进行证件审核。参加证件审核的人员需提供按照岗位要求能够证明自己资格条件的二代居民身份证、户口簿、笔试准考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报到证等相关资料原件和复印件。国外留学归国人员须提供教育部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报告。
择业期内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毕业生参加资格复审时还应提供档案所在单位证明等相关材料。
经审核符合条件的进入面试。在网上报名时填报情况不实、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取消其面试资格,对严重弄虚作假行为要追究责任。在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中按笔试排名顺序依次递补,审核合格的进入面试。
3、面试。
(1)面试时间和地点
2020年9月13日面试,面试时间与地点详见面试准考证。考生于9月11日9:00至9月11日下午5:00在报名系统http://221.192.132.159:90自助打印面试准考证。
(2)面试内容:采取试讲的形式进行。
职教中心:语文教学岗位为语文上(基础模块)教材,数学教学岗位为数学上(基础模块)教材,英语教学岗位为英语上(基础模块)教材,学前教育教学岗位为幼儿教育学基础教材,物理教学岗位为物理—文化基础课(通用类)教材,机械(实习指导)教学岗位为机械基础(第二版)教材,会计教学岗位基础会计教材。小学为各学科四年级(下册)教材。幼儿为省教版《幼儿园领域活动课程》大班上册(河北少年儿童出版社)教材。试讲的课题由评委统一选取。满分为100分。准备时间:20分钟。试讲时间:7分钟。
(3)面试方式
面试试讲实行百分制,当场打分,面试成绩采用“体操打分”方法,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其他分数的平均分为面试成绩,面试成绩保留2位小数。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达不到面试成绩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4)总成绩合成及岗位排名确定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两部分计算考试总成绩,其中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计算考生总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2位。如同一招聘岗位末位出现总成绩并列超出招聘计划者,采取依次按笔试成绩高者优先、学历高者优先、中共党员优先、应届毕业生优先、年龄长者优先的方法确定排名顺序。在此后的资格复审、体检、考察、公示等环节发现问题需要递补时,出现总成绩并列的,也按此排名确定。
(五)资格复审
考试结束后,根据招聘计划和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的排名顺序,按1:1的比例确定资格复审人员。资格复审由人社局和教育局组织进行,资格复审所需材料除面试资格审核所提供的材料外,还需提供个人档案。复审不符合条件的,取消拟聘用人员资格,在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中按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六)体检
进入体检环节人员名单在报名网站上http://221.192.132.159:90进行公示。体检工作由人社局统一组织。体检标准参照现行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考生体检费用自理。对体检不合格或不按规定体检者,取消拟聘用人员资格。在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中按总成绩由高到低的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七)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环节。考察由人社局组织实施,主要考察应聘人员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考察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在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中按总成绩由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
(八)公示
对经体检、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东光县人民政府网站及网上报名系统http://221.192.132.159:90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拟聘岗位出现空缺,不再递补。
(九)聘用
公示期间,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在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中按排名顺序依次递补;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办理相关聘用手续。由编办落实编制,用人单位与被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新聘用人员在本岗位最低服务年限为3年(含试用期)。
四、有关要求
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笔试、证件审核、面试、资格复审、体检、考察、报到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考生所持证件(或填报信息)应真实、有效,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时候、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的,取消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五、本次考试自觉接受县纪委监委全程监督。
六、注意事项
(一)鉴于当前疫情防控实际,招聘工作可能会出现调整,所有招聘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均在http://221.192.132.159:90(东光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网)发布,不再电话通知,请考生时刻关注上述网站。如有延误,责任自负。
(二)本次招聘的政策、方法、程序、有关要求等,已在本公告尽可能详细写明,请认真阅读。在确有本公告未尽的疑问时再电话咨询,以提高广大考生的咨询效率。
本公告由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2020年东光县公开招聘职教中心、乡镇小学及幼儿教师岗位条件表》.xlsx
咨询电话:0317—7727277(东光县人社局)
0317—7798289(东光县教育局)
2020年8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