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资格审查
报名结束后,根据应聘人员提供的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初审,邮件或电话通知符合条件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审核。符合条件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及1寸近期同底版免冠照片2张参加面试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领取面试通知书,按规定时间参加面试,面试时间、地点见《面试通知书》。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应聘人员需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应聘人员提供的相关材料信息如有不实,一经发现取消资格。
(三)考试
根据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有关规定,面向博士研究生的招聘采取简化程序直接面试的方式组织,面试成绩即为考试总成绩。面试人员按照报名实有合格人数确定。
面试的目的主要是测试应聘人员与应聘岗位相适应的专业能力、综合分析能力、组织计划协调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等。面试采用百分制,总分100。面试合格分数线为80分,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方可进入考察范围。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
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面试成绩,按1:1.5的比例进入考察范围。
(四)考察和体检
学院成立考察体检工作小组,具体负责考察体检工作。考察采取组织函询、查阅档案、个别谈话等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方面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意见》(鲁组发〔2017〕2号)要求,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重点审核“三龄二历一身份”等内容。
对考察合格人员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选。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一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对放弃考察、体检资格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从进入考察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五)公示和聘用
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网站面向社会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学院提出聘用意见经省法院同意后,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备案。符合聘用条件的,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按照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五、待遇
聘用人员的工资福利执行国家和省有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标准。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梁老师、林老师
联系电话:0531-86323055、0531-86323022
通讯地址:山东法官培训学院人事处(济南市山大南路5号)
邮政编码:250013
电子邮箱:fgxyrsc@163.com
七、其它
未尽事宜,按照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2020年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社发〔2019〕40号)的相关规定执行。
附件2:山东法官培训学院2020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docx
山东法官培训学院
2020年8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