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报名材料
(1)递交现任教学乡镇(街道)、学校审核的《黎平县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遴选工作人员报名表》1份。
(2)提供身份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3)本人近期标准的1寸白底免冠彩色正面照片3张。
4.资格审查
(1)县教科局对报名人员的资格条件、相关材料进行审查,资格审查合格者,准予参加遴选。如有弄虚作假,将追究有关当事人责任。
(2)县纪委监委派员对各个环节进行全程监督,确保遴选工作有序进行,发现弄虚作假等违纪行为,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且3年内不得参加同类型考试。
(三)遴选方法
遴选分笔试和面试两个阶段进行。笔试和面试内容:遴选幼儿园教师为学前阶段内容,遴选小学教师为小学阶段的教材,遴选初中教师为初中阶段教材,遴选高中教师为高中阶段教材。
1.笔试(100分)
(1)笔试时间:2020年8月22日上午9:00-11:00。
(2)领取笔试准考证时间:2020年8月21日8:30-17:30领取准考证时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到县教科局人事股领取,逾期未领的作弃权处理。
(3)评卷:笔试结束,由命题人员进行评卷。
(4)采取以下两种办法确定入围面试人员:一是笔试成绩(笔试成绩+奖励性加分,下同)超60分的按照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入围面试人员,笔试成绩最后一名出现并列的(成绩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后两位数),则按近3年教学成绩平均分来确定。二是参加笔试人员不足3人,只要笔试成绩超60分,全部确定为入围面试人员。三是笔试成绩达不到60分的,取消该学科遴选计划。
(5)笔试成绩和入围面试人员信息将公布在县教科局公开栏和教育网办群中。
2.面试(100分)
(1)面试时间及地点:见面试准考证。2020年8月24日8:30-17:30前到县教科局人事股领取面试准考证及遴选人员面试须知,逾期未领的作弃权处理。
(2)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及以上方可进入总成绩排名。
(四)总成绩计算及入围体检人员的确定
1.考生总成绩计算办法。
总成绩=笔试成绩×50%+奖励性加分+面试成绩×50%
奖励性加分由表彰奖励加分、工龄加分、教学科研加分三部分组成,同一奖项以最高级别奖加分,累计不超过5分,奖励性加分为近3学年的业绩(2017年7月1日-2020年6月30日内取得加分资格的)。
表彰奖励加分:①获得党委、政府表彰的,依次按省、州、县、乡镇级分别积2分、1.5分、1分、0.5分(乡镇级必须提供乡镇党委政府文件,复印件需加盖乡镇党委或政府鲜章);②获得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表彰的,依次按国家、省、州、县级分别加2分、1.5分、1分、0.5分;③省管专家、省级骨干教师,州管专家、州级骨于教师,县管专家、县级骨干教师(必须提供文件依据)按省、州、县级分别加1.5分、1分、0.5分。
工龄加分:在乡镇累计工作10年以上15年以下(含15年)的加1分;15年以上20年以下(含20年)的加1.5分;20年以上的加2分。
教学科研加分:①在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举办的优质课活动中获得县级一等奖及州级二等奖加1分,州级一等奖、省级二等奖加1.5分,省级一等奖加2分(“一师一优课”获奖按降低一个等级计算,远程教育课堂实录按上述类别分值减半计算);②开展教育教学课题实验已结题的前三名参与人按省、州、县级分别加1.5分、1分、0.5分,主持人在参与人基础上分别加0.5分(提交课题结题证明材料,由县教科局教育科学研究所予以认定并签字盖章),子课题按降低一个等次计算。
2.入围体检人员确定。各学科职位按遴选计划数1:1的比例从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入围体检人员,总成绩第一名出现并列的(成绩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后两位数),则按近3年教学成绩平均分来确定。
3.总成绩达到70分及以上的方可入围体检,某职位无人达到70分的取消该职位遴选。如有异常情况反映,经查实不符合选聘条件者不予选聘,缺额实行递补。
(五)考察
由县教科局和用人学校对入围人员进行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报考者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经考察不合格的,根据排名依次递补。
(六)公示
根据遴选人员的成绩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调动人员名单,并在黎平县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遴选的,取消参加本次遴选资格。
(七)调动
经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遴选的,由其本人填写《干部调动申请审批表》《黎平县使用编制审批表》各一式三份,按照管理权限和程序办理调动手续。
七、纪律要求
遴选工作严格遵守相关原则,体现公平、公正、公开,按照政策规定、条件标准和工作程序,严格把关,严守纪律,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并主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有关部门及社会公众监督。对违反工作纪律的参考人员、工作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按照相关规定严格追究责任。
八、其他事项
1.岗位聘任。按照省人社厅、教育厅的有关文件精神,各学校新补充教师,对已取得高、中级教师职称,在调入学校无对应空岗的前提下,在该聘期内降低岗位等级进行聘用。
2.遴选所需经费由县级财政统筹安排。
3.本《方案》由县中小学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县遴选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联系电话:0855—6222377(县教科局人事股)
举报电话:0855—6221525(办公室)
附件1:黎平县2020年公开遴选县城中小学教师职位表.docx
附件2:黎平县2020年城关学校公开遴选教师报名表.docx
黎平县公开遴选县城中小学教师领导小组
黎平县教育和科技局(代章)
2020年8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