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面试及综合成绩
1.面试
面试对象按考生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顺序及招聘岗位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同一岗位报考人员笔试成绩名次末位并列的同时确定为面试对象。面试对象按下列条件确定:
(1)报名时招聘岗位计划数与报考人数达到1:3及以上比例的,但因笔试出现缺考、违纪、弃权等原因致使进入面试人员达不到1:3比例的,可进入面试。如遇笔试成绩名次末位并列的同时确定为面试对象。
(2)报名时招聘岗位计划数与报考人数未达1:3比例的,可直接进入面试。
(3)面试时间:待定。具体时间、地点及事项详见《面试准考证》,《面试准考证》打印(或领取)时间请关注凯里市人民政府网站。
面试主要考察考生适应拟招聘岗位工作的能力情况,面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未参加面试或面试成绩无效的考生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面试考生须同时持《面试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第二代)或本人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并符合疫情防控要求的方能进入考场参加面试。
2.考生综合成绩计算
(1)既参加笔试,又参加面试的考生,笔试、面试成绩按各占50%比例进行折算。即:考生考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 + 面试成绩×50%。
(2)直接进入面试的考生,考生考试综合成绩=面试成绩。
笔试、面试成绩和综合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既参加笔试又参加面试的考生,其考试综合成绩需达60分及以上的,可进入下一环节;直接进入面试的考生,面试分数达到60分及以上的,可进入下一环节。
七、体检
(一)体检人员的确定
考试结束后,根据各岗位计划招聘人数1:1的比例按考生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对象(同一岗位进入体检考生综合成绩出现末名并列的,以笔试成绩高的考生列为体检对象,如出现笔试成绩也相同的,则按全日制学历高的进入体检,如全日制学历也相同的,则按所持最高学历高的进入体检,如所持最高学历也相同的,则对其重新进行面试,以再次面试成绩高的列入体检对象)。
(二)体检
体检参照公务员招录体检标准进行,体检项目和标准按《公务员聘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聘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关于修订〈公务员聘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聘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关于印发公务员聘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和《关于印发<公务员聘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以及我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体检工作由市教育和科技局统一安排在指定的县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和出具体检是否合格的结论。
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不按时参加体检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
八、资格复审及考察
资格复审及考察同步进行。
对体检合格的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工作由市教育和科技局具体负责,对被考察人员的资格进行复审。被考察人员须向考察组提供本方案及招聘岗位所规定的身份信息及相关资格条件的原件进行审核(即报名表、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同意报考证明等),并提交一份复印件(报名表收原件)。对资格证书等有要求的岗位,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七部委《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实施部分职业资格“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的通知》(人社部发〔2020〕24号)文件执行。
考察时,主要对被考察人员的思想政治、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实绩、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情况进行考核。2020届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以学籍档案为主要内容;在职人员以在原单位的现实表现、年度考核和档案为主要内容;其他人员以户籍所在地的现实表现为主要内容。
考察组应当广泛听取意见,做到客观、公正、全面,并据实写出考察材料。
在考察政审中发现下列情况之一者,视为考察政审不合格,取消拟聘用资格:
(一)受过党纪、行政处分尚未解除处分的;曾被开除公职或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二)受刑事处分并在服刑期间的;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受过劳动教养的人员;
(三)有违法违纪嫌疑正在接受组织审查的;
(四)不符合本《方案》和所报考岗位规定的学历、专业、年龄和其他资格条件要求的;
(五)未能提供招聘岗位所要求的有效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或资格证件的;
(六)自接到考核通知之日起15日内,未能提供有效个人档案且无正当理由的;
(七)不符合招聘岗位所要求的相关资格条件的;
(八)有法律、法规规定其他情形的;
九、签订《劳动合同》
经笔试、面试、体检、考核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凯里市人民政府网站上进行公示,时间不少于3个工作日。经公示不影响聘用的,由用人单位(学校)与拟聘用的辅助教师签订《劳动合同》,并参照《凯里市购买社会化服务教师管理办法(试行)》进行管理。
本次招聘中,如遇体检、考察政审、公示、聘用等环节出现不合格或放弃的,按综合分从高到低顺延递补,同一岗位递补不超过3次,但递补对象须达到:(1)既参加笔试又参加面试的考生,其考试综合成绩须达60分及以上;(2)直接进入面试的考生,面试分数须达到60分及以上。
用人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后,聘用人员须遵守《凯里市购买社会化服务教师管理办法(试行)》第三十五条“因工作需要,可在凯里市范围内不同学段、不同学校、不同岗位之间进行交流轮岗或工作调整”之规定,服从市教育和科技局工作调整,并重新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
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如在招聘过程中发现考生有违纪违规、材料不齐、提供虚假信息或不符合报考条件等情况的,无论在哪个环节发现,均随时取消其应聘资格。
十、考试疫情防控要求
1.请各位考生在进入笔试、面试、体检各环节之前,减
少到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活动,尽量减少外出活动,勿前往新冠肺炎正在流行的地区,减少走亲访友和聚餐,尽量在家休息。
2.请各位考生如实填写《凯里市教育系统2020年招聘辅助教师新冠肺炎防控个人承诺书》、《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健康状况排查登记表》(详见附件4),进入考场时一并提交。如出现发热(≥37.3°C)、干咳、乏力、鼻塞、流涕、咽痛、腹泻等症状,须如实告知,如有隐瞒后果自负。
3.各位参加考试考生需在微信小程序中下载“通信大数据行程卡”、“贵州健康码”,确认未到中高风险地区,且健康码为绿色后,方能参加考试。
另:14天内有中高风险等级地区(含14天内调整为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考生,到达我省时持有外省7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和健康“绿码”,或者能够出示包含核酸检测阴性信息的健康通行码“绿码”,在测体温正常且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可参加考试,如无法提供上述核酸检测阴性信息,不得参加考试。
4.考生入口处须进行体温测量,体温低于37.3℃方可进入考点。
5.请考生注意个人防护,自备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进入考场前要佩戴口罩,进入考场就座后,可以自主决定是否佩戴。
届时,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和专家研判意见,对以上要求适时再做调整。请各位考生考前注意做好自我健康管理,以免影响考试。凡违反我市常态化疫情防控有关规定,隐瞒、虚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的,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十一、纪律监督
(一)本次公开招聘工作要严格按照本《方案》规定和要求执行。
(二)招聘工作的命题、评卷、监考、面试考官、体检等职责及办理其他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应回避的亲属关系或者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主动申请回避。
(三)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和应聘人员,视其情节轻重,要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为了维护招聘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客观性,凡发现并经查实考生在报名、考试、体检、政审、聘用等过程中有弄虚作假行为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并按有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四)本次公开招聘的笔试和面试均不指定考试范围和考试用书,不组织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五)本次公开招聘工作要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主动接受社会各界及有关部门的监督。
十二、本《方案》由凯里市教育和科技局负责解释。
联系方式:0855-8223107凯里市教育和科技局人事科
附件:
1. 凯里市教育系统2020年辅助教师岗位需求一览表.xlsx
4.新冠肺炎防控个人承诺书、排查登记表、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操作说明.doc
凯里市教育和科技局
2020年8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