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体检、考察
体检标准参照人社部、国家卫计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及《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等文件执行。其中幼儿教师体检标准除参照公务员体检标准外,还需根据《浙江省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办法》(浙卫发〔1999〕405号)及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调整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的通知》(教资字〔2010〕15号)等文件执行,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自动放弃处理。
考察参考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执行。考察实施前,国家、省出台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
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以指定医院结论为准。放弃体检、放弃考察或体检、考察不合格的,在该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并在龙泉政府网上公布。
四、公示与聘用
经用人单位组织体检、考察合格后,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满没有问题反映或有问题反映经查实不影响的予以聘用。如有问题反映的,考生必须配合相关部门核实,在规定时间内不配合核实,作自动放弃处理。报考人员接到聘用通知后,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到并办理聘用手续,不按规定时间办理聘用手续或不服从分配的,取消聘用资格,空缺岗位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递补。
若聘用期间,聘用人员因各种原因解聘出现工作岗位空缺的,可根据工作需要,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递补(未聘用人员的递补资格保留一年,按本次招聘录用对象的首批报到时间为准开始计算)。
五、疫情防控要求
根据疫情防控工作有关要求,参加本次招聘考试的考生应在考试(笔试、面试)前14天申领丽水“健康码”。“健康码”为绿码且健康状况正常,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的考生可参加考试(笔试、面试)。
参加考试(笔试、面试)的考生应自备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考生通过考点入口时应戴口罩,在考场内自主决定是否戴口罩。考试(笔试、面试)期间若出现相关症状者,应立即戴好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做好个人防护;
考生应当服从配合疫情防控要求和考试(笔试、面试)现场组织工作。经现场医务人员确认有可疑症状的考生,应配合安排隔离或就诊;
考生应当切实增强疫情防控意识,做好个人防护工作。考试(笔试、面试)前主动减少外出和不必要的聚集、人员接触。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时应戴口罩,要加强途中防护,尽量与他人保持合理间距,途中尽量避免用手触摸公共交通工具上的物品,并及时进行手部清洁消毒。
公告发布后,疫情防控工作有新要求和规定的,将另行公告通知。
六、其它事项
本次招聘所学专业要求参照《高职高专(专科)专业目录(2012版)》、《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12版)》。
考试(笔试、面试)违纪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意见》有关规定处理。
本公告由龙泉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附件1:2020年龙泉市教育局公开招聘公办幼儿园编外工作人员需求计划表
附件2:2020年龙泉市教育局公开招聘公办幼儿园编外工
作人员报名表
附件3:《高职高专(专科)专业目录(2012版)》
附件4:《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12版)》
咨询电话:龙泉市教育局0578-7763767、7763727
监督电话:龙泉市纪委监委派驻第七纪检监察组0578-7763729
龙泉市教育局
龙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8月14日
附件下载:
附件1:2020年龙泉市教育局公开招聘公办幼儿园编外工作人员计划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