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报名时须提供下列材料:
(1)《青川县机关事业单位公开考调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一式2份;
(2)本人身份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原件验退);
(3)其它与报考资格相关的证明材料。所在单位或主管部门出具的相关工作经历证明、学科教学证明、年度考核情况证明及书面同意报考证明等;
(4)本人近期2寸免冠正面同底彩色证件照3张。
(二)资格审查
青川县教育局负责资格审查。经资格审查合格者进入考调下一环节。资格审查贯穿整个考调过程,报考者如隐瞒相关情况或提供虚假材料,取消其考调资格,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三)考试
各考调单位负责组织实施。考试方式如下:
四川省青川中学校教师岗位考试采取笔试加面试方式。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其他学校教师岗位考试采取面试方式。
面试均以微格课形式组织进行。
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考察
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考察对象。考察工作由青川县教育局会同考调单位共同组织实施。
(五)体检
青川县教育局根据考察情况,等额确定体检人选并组织实施。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其中,乙肝检测项目按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的要求执行。
(六)公示和办理手续
体检合格的拟调人员名单按规定进行公示。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考调和聘用的,报经审批备案后,按规定办理调动等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调动资格。
五、纪律监督
本次考调按照《青川县机关事业单位人员调动管理规定(试行)》(青委组〔2012〕70号)有关考调政策规定进行。严禁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等不正之风。凡违反干部人事纪律的,将按有关规定严肃查处。
六、本公告由青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考调岗位的具体条件,由青川县教育局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
青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39-7206543
青川县教育局0839-7205150
监督电话:
青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39-7201356
青川县教育局0839-7216195
附件:《青川县机关事业单位公开考调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docx
青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青川县教育局
2020年8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