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报名须提交以下材料
(1)《息烽县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员额制”幼儿教师(非编制)报名表》1份;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幼儿园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本次报名不收取任何费用。
5.资格审查
由招聘教师工作小组办公室组织对报名人员的资格条件、相关材料进行审查,资格审查惯穿整个招聘过程,如报考人员隐瞒信息或提供虚假信息通过资格审查的,一经查实,取消进入下一招聘环节及聘用资格。
(二)试教
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即为进入试教的人员。
1.试教内容:幼儿园五大领域活动。
2.试教成绩以百分制计算,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后两位小数
3.试教设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未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者不能进入下一招聘环节。
4.试教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拟聘用人员的确定
按聘用计划数从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拟聘用人员。
(四)体检
按聘用计划数从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1确定体检人员,体检在指定医院进行,其他体检结论、鉴定一律不予认可。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以及贵州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因体检不合格或考生放弃体检,产生的岗位空缺按照面试成绩高低在试教合格分数线以上顺延递补。
(五)政审
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政审对象。政审内容主要为考生遵纪守法情况(户籍所在地公安部门出具)。
(六)聘用及公示
体检及政审合格人员为拟聘用人员,并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天。
(七)合同签订
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后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6个月。对工作态度好、教学业绩优、家长和学生口碑好的教师,签订3—5年合同;其他教师实行一年一聘。对拟聘用人员签订合同后6个月内,因各种原因解除劳动关系的,根据解除人员数量,按照“缺一补一,考生自愿”的原则,分岗位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进行二次补聘,直至达到该岗位的聘用计划数为止。
五、岗位聘用及工资待遇
(一)岗位聘用
聘用人员按聘用岗位执行工资待遇,实行一年一考核,对考核不合格或其他原因不能胜任教学岗位工作的教师,将按《劳动法》等相关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二)薪酬待遇
基本工资(2100元)+绩效考核,购买五险一金。
六、纪律要求
聘用工作严格遵守相关原则,体现公平、公正、公开,按照政策规定、条件标准和工作程序,严格把关,严守纪律,坚决杜绝弄虛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并主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有关部门及社会公众监督。对违反工作纪律的参考人员、工作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按照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监督电话:0851—87728975
息烽县教育局
2020年8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