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资格审查。现场对报考者进行原复件核查,对不符合条件或填报信息不完整、提供证明材料不全的,向报考者一次性告知。资格审查贯穿整个选调过程,任一环节一旦发现资格条件不符者立即取消选调资格。
(三)考试。考试方式为面试。考试时考生必须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和准考证方能进入考场。
(四)确定选调人员。根据总成绩从高到低确定拟选调人员。
(五)公示及办理调动。对拟选调人员在新蒲新区门户网站http://www.xinpu.gov.cn公众号“新蒲教育”(微信号:xp7728950)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选调的人员,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工作调动手续。
五、考试时间、地点及考试方式
(一)考试时间:待定
(二)考试地点:待定
(三)考试方式:面试
面试:中小学面试方式为说课,幼儿园教师以才艺展示为主。面试成绩总分100分,考官七位,去掉一个最高分,去掉一个最低分,综合五位考官的平均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如报考人员考试成绩末位并列的,再次组织面试,以再次面试成绩高者列入选岗对象。面试方案另行制定。
六、以下人员不得参加选调
(一)新蒲街道、新中街道、礼仪街道辖区内的学校、北师大遵义附属学校和天立学校在编教师不得报名参考。
(二)受过刑事处罚的,受党纪、政纪处分在影响期内的。
(三)正在接受纪律检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四)2017、2018、2019年年度考核未达合格以上的。
(五)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
(六)教学成绩不达规定要求的。
(七)全市教材教法考试不合格的。
七、其他要求
1.选调教师职称岗位聘任根据城区学校政策规定及调入学校岗位情况进行聘任;选调教师通过面试等程序确定为选调对象的,不得因为职称、岗位变动不服从调动。
2.根据选调教师报考学段、学科,按照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选择岗位,且不得放弃选择岗位。具体学校及岗位由教科局选岗时提供。
3.选调教师将连人带编到所报考学校任教。
八、纪律
1.本次教师选调工作接受同级组织人事部门、纪检监察机关、新闻媒体和社会全程监督。严格遵守保密规定和回避制度,在选调工作中,如有徇私舞弊、弄虚作假、泄露机密等行为,一经发现,从严查处。
2.报考者选调到相关学校后职称、岗位按照上级文件精神执行,学校因为岗位不足等问题造成的岗位、职称受影响由报考者自行承担。
3.报考者参与选调报考后,不得因为任何个人原因放弃选调。
九、注意事项
(一)考生须留下有效联系方式,并及时了解选调工作的进程和有关事项的公告,保持报名时登记的联系方式畅通。不按时参加者,视为自动放弃;若因报考者不及时查询信息或联系电话不畅通而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自负。
(二)对成绩有异议者,可在公布成绩24小时内书面申请复查本人成绩,复查只核对分数合计。
咨询电话:0851-28987931
联系人:刘老师
监督电话:0851-27915321
联系人:胡老师
十、本方案由遵义市新蒲新区选调教师领导小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新蒲新区区内选调招考领导小组
2020年8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