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报名时间
2020年8月13日至8月16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
3.报名地点
灵武市教育体育局212室
4.报名所需资料
(1)报名表原件1份;
(2)毕业证书、有效居民身份证(含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3)报考职位相应的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4)近期1寸免冠彩色同底照片3张(报名表上粘贴1张);
(5)近五年(2015年8月31日至2020年8月31日)获得的县(区)级及以上表彰奖励证书、论文公开发表刊物、论文获奖证书和骨干教师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1份。
5.资格审查要求和资历量化
由组织、纪检监察、教体、编办、人社、财政部门人员组成资格审查小组,根据选调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整个公开选调工作的始终,在公开选调过程中,任一环节发现考生资格条件不符合《方案》要求的,经查实,即取消选调资格。
根据选调人员提供的学历、骨干及近五年各种表彰奖励和论文发表、获奖证书予以资历量化评分,资历量化满分为10分。
(三)面试
面试内容为所报考学科教学内容,面试成绩占90%。具体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面试当天,考生须同时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含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和《准考证》方能进入考场参加面试。
(四)确定拟选调人选
1.资历量化分和面试分之和为选调人员总成绩,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与每个职位选调教师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拟选调人员。拟选调人员面试成绩须在60分及以上,低于60分以下的不能确定为拟选调对象。
2.同一职位考生总成绩出现并列的,一并确定为拟选调对象。
(五)考察
由组织、编制、纪检监察、教体、人社等部门人员组成考察组,分别对拟选调人员进行实地考察,重点对拟选调教师的政治思想、遵纪守法进行考察。
(六)公示
对经考察符合选调条件的拟选调人选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工作日。公示期间,如接到反映公示对象的信访举报,将对所举报的内容进行调查核实,若所举办的问题调查属实并影响选调的,取消被举报人选调资格。
(七)办理调动手续
公示结果不影响选调的,由市教育体育局完善选调人员基本信息后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调动手续。选调教师须于次月内将人事、工资、组织关系等转入选调学校,必须服从选调学校岗位设置和管理,按照新岗位或职称享受相应工资及福利等待遇。
在规定时间内不办理调动手续或不服从分配的,取消选调资格,缺额按总成绩从高到底依次递补。
五、纪律监督
公开选调工作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及社会的监督,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政策规定、标准条件、工作程序严格把关,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行为。公开选调工作中,如有违纪情况发生,对考生取消选调资格,对违纪的相关人员给予纪律处分。
六、其他
本方案由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灵武市教师选调工作领导小组
2020年8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