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所有考生参加现场资格审核时应主动佩戴防护口罩,出示动态山东省电子健康通行码(绿码)。无法提供健康证明的,以及经现场专业人员确认有可疑症状(体温37.3℃以上,出现持续干咳、乏力、呼吸困难等症状)的考生,不得进入学院。现场资格审核期间要服从工作人员指挥管理,自觉保持安全距离。现场资格审核结束后,考生应主动离开,不得聚集。现场资格审核、报名以及考试过程中,如出现疑似症状,应主动报告。
(3)请广大考生近期注意做好自我健康管理,以免影响考试,应减少跨区域流动,尤其避免到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活动。凡违反我省常态化疫情防控有关规定,隐瞒、虚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的,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疫情防控未尽事宜,按照省市有关规定执行。
(4)按照疫情防控要求,学院施行封闭管理,现场资格审查、考试仅限考生本人入校。
(三)考试方式
招聘考试原则上采取面试方式进行。招聘岗位资格审查通过人数较多的,增加初试环节。
初试、面试考试时间一般在现场资格审查结束后一天左右,具体时间、地点、考场安排以及其他有关事宜于现场资格审查当天18时后在微信群发布。
1.初试。
同一应聘岗位资格审查通过人数超过30人的,原则上先进行初试,经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同意,也可直接进入面试环节。初试方式为结构化面试或笔试。按岗位计划1:5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进入面试人员最后一名初试成绩并列的,一同进入面试。初试成绩、初试通过名单在本场初试结束后现场公布,初试成绩不足60分不得进入面试环节,初试成绩不带入面试。
2.面试。
(1)参加对象:组织初试的岗位,面试对象为初试通过人员;不组织初试的岗位,面试对象为通过现场资格审查领取准考证的人员。
(2)面试方式:教师面试方式为试讲,备课20分钟,试讲10分钟;辅导员、科员面试方式为结构化面试,面试时间10分钟。
(3)成绩公布:同一岗位面试结束后,现场公布面试成绩。面试成绩合格线为60分,不足60分的不予聘用。
3.确定考察范围人员名单。
面试结束后,面试人员根据面试成绩按岗位计划招聘人数等额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员名单。进入考察范围人员名单在烟台文化旅游职业学院(烟台工贸技师学院)网站公布。
四、考察、签约
进入考察范围人员确定后,按计划招聘人数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对应聘人员进行考察。考察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根据招聘岗位的要求,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对考察对象进行资格复审。被考察对象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如经考察不合格或发现在应聘过程中有弄虚作假等违反本招聘简章规定的行为,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考察时间和具体事项由学院另行通知。
考察合格人员,与烟台文化旅游职业学院(烟台工贸技师学院)签订就业协议。考察工作参照《山东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实施,国家对招聘岗位考察标准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根据山东省委组织部《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意见》(鲁组发〔2017〕2号)规定,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组织人事部门及考察组要严格审核把关被考察对象档案,对档案中存在的问题,要认真进行调查,问题未查清并处理到位的,不得办理聘用手续。
五、体检
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负担。所有体检项目检查完毕后,主检医师认为要做进一步检查方能做出判断的,报考人员要服从主检医师的安排,做进一步检查。报考人员或用人单位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均可在收到体检结论7日内,向主管部门提出书面申请,由主管部门组织复检,复检不在原体检医院进行,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有关体检费用由申请复检一方承担。复检只能进行一次。报考人员没有征得体检组织部门同意,不在规定的时间参加体检或复检,视为弃权。应聘人员不服从主检医师体检安排或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病史的,给予其不予聘用处理,并将其违纪违规行为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为五年。体检时间、其他要求另行通知。
(六)公示与聘用
考察、体检均合格人员,在烟台市教育局网站(网址http://jyj.yantai.gov.cn/)公示,公示时间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单位办理聘用手续。考察、体检不合格的,或公示期有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对公示前因拟聘用人员被取消聘用资格或弃权造成的空缺,从进入体检考察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公示后不再递补。
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根据山东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高校人员控制总量备案有关事项的通知》(鲁编办〔2016〕95号)等规定,新进入烟台文化旅游职业学院(烟台工贸技师学院)的人员,属于控制总量内人员。
(七)其他事项
(一)应聘人员在报考期间,应仔细阅读本简章及附件,并密切关注烟台文化旅游职业学院(烟台工贸技师学院)网站、烟台市教育局网站及微信群的相关通知。请应聘人员保持所提供的的通讯方式畅通有效,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二)资格审查程序贯穿招聘程序全过程,如发现有条件不符、提供材料不实、面试作弊的,将随时取消考生资格。
(三)本次公开招聘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公开招聘考试命题组、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公开招聘无关。
(四)本简章由烟台文化旅游职业学院(烟台工贸技师学院)负责解释。
烟台文化旅游职业学院(烟台工贸技师学院)网址:http://www.yvcct.edu.cn/
烟台文化旅游职业学院(烟台工贸技师学院)咨询电话:0535-6911819
监督电话:0535-21018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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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文化旅游职业学院
烟台工贸技师学院
2020年8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