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笔试成绩于当日在昆明教育人才网公布。
2.面试
(1)面试内容:相应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
(2)面试时间、地点:2020年8月27日,具体时间及地点由招聘单位另行通知。
(3)面试人员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按照计划招聘数与进入面试人数1:3比例进行,末位成绩并列者一并进入面试。计划招聘数与进入面试人数达不到1:3的,可正常开考。
(4)面试成绩当场公布。综合成绩公布至2020年8月30日12:00前,考生在公布期间可向招聘单位申请查分,逾期不再受理。
3.考试成绩的计算
(1)笔试卷面、面试总分均为100分。
(2)考试综合成绩按百分制计算,考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综合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综合成绩末位排名并列时,面试成绩高者确定为进入后续招聘环节人员,若笔试和面试成绩均并列,须加试面试。
(四)专项招聘签订就业协议
1.依据考试综合成绩,在合格分数线及以上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签订协议人员,由各招聘市直属学校(幼儿园)、县(市)区教育体育局于2020年8月31日与专项招聘的考生签订就业协议。
2.签订就业协议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自动放弃,各招聘市直属学校(幼儿园)、县(市)区教育体育局可从相应岗位在综合成绩合格分数线上的应聘人员中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1)自愿放弃签订就业协议的(需提交本人亲笔签名的书面申请)。
(2)综合成绩公布后在签订就业协议时联系不上考生本人的。
(五)考察、体检
1.各招聘单位依据考试综合成绩,在合格分数线及以上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员。按照考试和考察结果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安排到县级以上具有体检资质的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相关行业规定执行。
2.考察或体检不合格的人员,由各招聘单位取消其拟聘用资格,并书面告知理由。因此产生的空缺岗位,专项培养计划岗位在综合成绩合格分数线上的应聘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专项招聘不再进行递补。
(六)聘用
1.根据考察、体检及岗位要求的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在相关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2.经公示无异议,考生在约定的时间内提供毕业证、学位证、岗位所需的教师资格证等交由各招聘单位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纳入事业单位人员编制。
3.对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实施“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凡符合资格考试报名条件和教师资格认定关于思想政治素质、普通话水平、身体条件等要求的高校毕业生,可以先上岗从事相关辅助性工作,再参加考试并取得教师资格。2020年应届毕业生参加此次专项培养计划被聘用从事相关工作的,聘用单位与“先上岗、再考证”的高校毕业生签订聘用合同时,应约定在1年的试用期内取得相应教师资格,否则按约定解除聘用合同。2021年应届毕业生参加此次专项招聘应在聘用前取得岗位所要求的教师资格证,毕业当年国家另有政策规定的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四、招聘纪律
(一)招聘工作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纪委、监察部门、新闻媒体和社会监督。招聘单位的主管部门、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纪检监察部门负责受理群众的举报,并按管理权限及时处理。
(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行回避制度。聘用单位负责人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招聘事项时,存在应当回避的情形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回避。
(三)招聘工作人员不得设置与相关法律法规相悖和与岗位无关的条件要求。招聘学校应严格按照招聘岗位条件审核报名人员学历、专业等资格条件,不得无理由拒报,也不得擅自放宽条件通过审核。
(四)报考人员要诚信报考,对在报名考试中弄虚作假、冒名顶替的应聘者,经查实后,取消本次考试成绩和聘用资格。
(五)严格公开招聘纪律,对违规情况,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处理。
五、其他事项
(一)招聘工作中各环节通知及补充事项将及时在昆明教育人才网上发布,招聘期间请应聘人员注意关注该网站信息。
(二)未尽事宜按照《云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云人社发〔2016〕182号)、《昆明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试行)》(昆政办〔2008〕80号)文件及相关规定执行。
(三)招聘公告由昆明市教育体育局、各招聘市直属学校(幼儿园)、县(市)区教育体育局共同负责解释。
六、咨询和监督电话
(一)咨询电话
1.各招聘市直属学校、县(市)区教育体育局岗位报考咨询电话详见岗位表。
2.业务咨询:0871-65165786。
3.网报技术支持:0871-65160856
(二)监督电话
昆明市教育体育局:0871-63135506
昆明市纪委监委驻市教育体育局纪监组:0871-63102385
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71-63192326
昆明市市委组织部:0871-639615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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