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岗位(岗位代码:202001-202010)面试采用试讲方式进行,专职辅导员(岗位代码:202011)和管理人员(岗位代码:202012-202016)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专业测试均按百分制计算,成绩在计算时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1)教师和管理岗位专业笔试主要考察岗位所要求专业的基础知识;专职辅导员岗位专业笔试主要考察从事辅导员工作所需的基础知识。
(2)试讲主要考查考生综合素质、专业知识和思维素质,包括逻辑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教学方法和技能、教学效果、思维能力等。
(3)结构化面试主要考查考生综合分析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及仪表举止等。
考生须按规定时间(专业测试时间另行通知)持专业测试通知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均为原件)参加专业测试,并自觉服从现场工作人员管理。
设定专业测试最低分数线70分,对未达到最低分数线的考生,不予进入体检和考察。
(四)体检、考察、公示
根据招聘计划数和应聘者专业测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等额确定体检、考察对象(如最终成绩相同,则采取加试的方法,加试方案另行公布)。
体检安排在三级甲等综合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学院对体检合格的人员进行考察,主要了解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以及遵纪守法等情况,并对其应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根据招聘要求和应聘人员专业测试、体检、考察结果,由学院研究确定拟聘人员,并在学院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
四、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由学院与拟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按规定办理相关入职手续。合同试用期六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继续聘用,考核不合格予以解聘。
聘用人员工资待遇按安徽城市管理职业学院编外人员工资待遇执行,享受五险一金。
拟聘人员与原单位签订聘用(劳动)合同以及其他协议的,由其本人按有关规定负责处理。未解除合同和其他协议的,不予聘用。
对违反公开招聘规定或未能在2020年12月31日前提供招聘岗位所要求的相应层次的学历学位证书的考生,取消其聘用资格;对未在学院规定时间内报到上班的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段老师、彭老师;
联系电话:0551-62516130;
学院纪检电话:0551-62520301。
附件:
1.安徽城市管理职业学院2020年度招聘编外聘用人员岗位一览表;.xls
安徽城市管理职业学院
2020年8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