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面试工作统一由抚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管理科组织实施。
2.面试前资格审查
(1)面试前的资格审查由抚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负责具体实施。资格审查内容:面试入闱人员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笔试准考证、所在单位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出具的中共党员证明等材料原件和复印件两份,本人近期与报名表同底彩照以及《抚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20年公开招聘专职辅导员报名表》。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其中国(境)外高校或国家级科研院所毕业生需提供国外学历学位证及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就读院校出具的在读证明或《就业协议书》,历届毕业生需提供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应聘者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还应提供所在单位出具同意报考证明。
(2)资格审查不符合条件者,将取消面试资格。对取消或放弃面试资格产生的人员空缺,从本岗位未入闱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递补。递补人员须通过资格审查后方能参加面试,无人可递补时,将组织现有入闱人员进行面试。
(3)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审查,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审查贯穿整个公开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凡发现与公告范围和条件不符的、弄虚作假的随时取消其考试和聘用资格。
3.面试方式
(1)面试为结构化面试,主要考察考生的综合分析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应变能力、人际交往能力、语言表达及举止仪表等综合素质和能力。
(2)面试时间和地点信息请登录抚州人事考试网和抚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网站查看。若在指定时间未到者视为自动弃权。
4.成绩公布
各环节成绩将在抚州人事考试网和抚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网站予以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四)体检和考察
1.根据考试总成绩排名,按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考生总成绩相同时,按结构化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
2.体检在我校指定的地点进行,检查标准参照《江西省申报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执行,费用自理。
3.学校组织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实地考察,主要考察政治品质、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
4.根据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选,并在抚州人事考试网和抚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网站予以公示,公示期7天。
5.因体检、考察、公示不合格或者考生自动放弃造成的空岗,在合格分数线及以上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四、聘用、待遇
(一)经考试、体检和考察确定的拟聘人员公示无异议后,办理聘用、入编手续(2020年毕业生需在2020年7月31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否则不予聘用。受疫情影响需延期毕业的,按教育部门有关规定执行)。
(二)被聘用人员须服从学校的统一安排,在聘用岗位上的连续工作年限不少于5年,年限内不允许转岗。
(三)享受国家规定的工资、福利待遇。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按规定予以解聘。
五、本公告由抚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专职辅导员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学校政策咨询电话:0794-8737766
技术咨询电话:抚州市人事考试中心0794-8222363
学校监督举报电话:0794-8767900
附件:抚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20年专职辅导员招聘职位表
抚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2020年7月28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