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现场资格审查。网上初审合格者参加选调考试时进行现场资格审查,考生需携带报名表、身份证、学历(位)证书、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生成有二维码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有效期至现场资格审查时)、教师资格证书、高中教学经历证明材料、普通话水平测评等级证书、职称证书、各类获奖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2份,以及本人近期同底彩色免冠2寸照片4张,报名材料不退还。现场资格审查由市、区人社、教育、纪检部门组织实施。资格审查贯穿于整个选调过程,发现与选调条件不符者,取消选调资格。
2.考试。考试采取先笔试、后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的形式为说课,面试合格者(百分制得75分及以上者)获得选调资格,面试成绩低于75分者取消选调资格。笔试、面试分别占考试总成绩的30%、70%。
笔试内容为教育理论和学科知识。
参加笔(面)试时,请携带好本人身份证及准考证前往指定地点。
六、考察
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按选调岗位数1:2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不足1:2的,全列入考察对象,并告知报考人及其工作单位。如遇末位同分情况,以面试成绩高者入围考察。
七、体检
考察工作结束后,按选调岗位数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名单,并组织集中体检,体检标准按照《江西省申报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进行,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承担。
因考察、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而产生的缺额,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八、公示和办理相关手续
1.公示。对体检合格的拟选调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天。
2.办理手续。公示期满,将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选调的人员按有关规定办理调动、上编、签订聘用合同等聘用手续。
3.2020年11月底前,因拟选调人员原工作单位或个人原因不能办理选调手续的(包括人事档案转递、出具调动审批表、行政介绍信和工资介绍信等),视为放弃选调资格。
4.如因资格审查不严或程序不到位造成不符合选调条件人员被聘用的,除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外,取消该选调人员的调动资格;已办理聘用手续的,由选调单位负责办理相关手续,退回原报考单位;涉及应试人员弄虚作假的,视其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组织处理。
九、相关待遇
(一)工资待遇。工资由政府财政统一支付,高出本地其他公办学校30%左右。
(二)岗位津贴和生活津贴待遇
1.受聘在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岗位上工作的,每月给予岗位津贴2400元;
2.受聘在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岗位上工作的,每月给予岗位津贴1900元;
3.受聘在中级专业技术职务岗位上工作的,每月给予岗位津贴1400元;
4.受聘在助理级专业技术职务岗位上工作的,每月给予岗位津贴900元;
5.中小学特级教师称号的,每月给予生活津贴1000元;
6.省级中小学学科带头人,每月给予生活津贴800元;
7.省级中小学骨干教师的,每月给予生活津贴600元;
8.市(地)级中小学学科带头人的,每月给予生活津贴400元;
9.市(地)级中小学骨干教师的,每月给予生活津贴200元;
(三)其他待遇
1.享有更多的北京师范大学基础教育集团教师培训、学术交流等专业发展机会。
2.学校提供良好的食宿条件。
3.省特级教师与用人单位签订3年以上聘用合同的,同时享有免租金入住一套住房。如不需此房的,另给住房补贴800元/月。在单位服务2年以上且工作业绩突出的特级教师,其配偶或子女可通过公开招聘考试考核、择优录用方式解决1名工作岗位。
十、公布事项及网站
现场资格审查和考试时间及地点、考试成绩、入围考察和体检人员、拟聘用人员将通过以下网站公布:
北师大新余附校网:http://www.bsdxyfx.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