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考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3.考试
考试采取上微型课和答辩的方式进行。
(1)上微型课。根据应聘职位学科,进行8分钟上微型课,备课时间为15分钟。以百分制量化评分。上微型课成绩低于80分者(不含80分),直接淘汰,不进入答辩环节。
(2)答辩。上微型课成绩高于80分(含80分)的考生,进行现场答辩。以百分制量化评分。
(3)成绩合成
总成绩=上微型课成绩×70%+答辩成绩×30%
上微型课、答辩及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根据考生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排名(总成绩相同的,上微型课成绩高的排前)。
(五)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各招聘岗位按照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根据总成绩排名确定体检、考察对象(排名末位的考生,如上微型课、总成绩均相同的,加试答辩,以加试答辩成绩高者进入)。
(六)体检
统一安排在二甲及以上医院进行体检,体检参照国家人事部、卫生部颁布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规定执行,增加吸毒项目检测。
(七)考察
体检合格者即确定为考察对象。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岗位要求,对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道德品质、业务能力、身体心理、工作实绩、计划生育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应聘人员的应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八)递补
如有体检、考察或资格复查不合格者,不予聘用,其空缺(含自动放弃应聘的人员)的招聘职数,按应聘同一岗位总成绩排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一次。
(九)公示与聘用
(1)公开招聘教师,根据总成绩和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人选,拟聘人员名单在株洲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天元区政府门户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拟聘人员有反映的,由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调查核实,提出处理意见并报人社部门审定。
(2)公示期满且无异议的,办理聘用手续。由区教育局根据工作需要和招聘岗位统一分配到学校。聘用人员如不服从分配,则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3)新聘用教师统一入编。由用人学校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和岗位设置要求与被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
(4)试用期为六个月。
(5)签订服务期限承诺书。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被聘用教师在本区至少服务五年,并签订服务期承诺书。
六、特别提示
1.请考生保持报名时提供的电话通讯畅通,如因考生单方面因素,不能取得联系的,招聘方概不负责。
2.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3.报考人员须严格遵守公开招聘纪律,对违纪违规行为,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进行处理。
4.疫情防控期间,请应聘人员自觉做好个人疫情防护工作,严格服从有关防疫工作管理。申领并提供本人电子健康卡,持有电子健康卡绿码且现场体温正常,佩戴好口罩,方能参加报名和考试。
七、咨询
0731-28665200(周老师、胡老师、艾老师)
咨询时间:星期一——星期五
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
地址:株洲市天元区株洲大道北1号高新大厦(天元区政府办公大楼二楼区教育局)
本次招聘政策由株洲市天元区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八、监督机制
招聘工作要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天元区纪委负责全程监督,接受社会及市人社局、区人大代表、区政协委员、区纪委监察委等有关部门的监督。严肃公开招聘纪律,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情形,按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监督电话:0731-28665289天元区纪委
0731-28665957天元区人社局
0731-28681082株洲市人社局
附件1:株洲市天元区2020年公开招聘优秀教师计划及岗位条件.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