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资格初审:采取网上审查的形式,考生可在报名网站上查询资格初审情况。网上审查通过后,请于规定日期内登录报名网站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考试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见准考证。
2.资格复审:面试、试教前组织进行,根据笔试成绩排名按1:3的比例通知入围人员并将相关报名材料原件送湖南省水利厅人事处,资格复审完成后在湖南省水利厅网站公布进入面试人员名单。
(四)考试
1.开考比例
岗位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1。对少数专业特殊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岗位,经报请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同意后,根据实际情况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核减或取消岗位招聘计划。
2.考试方式
采取笔试、面试、试教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按百分制折算成综合成绩,其中笔试占综合成绩的30%,面试占综合成绩的30%,试教占综合成绩的40%)。
笔试:通过资格初审人员全部参加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学前教育相关专业知识,总分100分。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不指定复习用书。
面试:资格复审合格人员按1:3的比例进入面试,面试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专业技能技巧,采取现场抽签(钢琴弹唱不超过2分钟、舞蹈展示不超过2分钟)和自备才艺展示(不超过3分钟)的方式,总分100分。
试教:在面试后进行试教,试教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教育理念和现场组织教学能力等,采取现场抽签,提前1小时备课,对学生进行试教10分钟,说课反思3分钟的方式,总分100分。
所有岗位均设置综合成绩合格分数线70分,如应聘同一岗位所有人员都达不到综合成绩合格分数线的,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应聘人员参加笔试、面试、试教须携带身份证原件和准考证,各环节的考试成绩在湖南省水利厅网站公布。
笔试、面试、试教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与考察
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相同的以笔试成绩排名为准)排名先后,按岗位招聘数1:1的比例等额确定体检和考察人员。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环节,主要考察遵纪守法、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在校表现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有体检或考察不合格者或放弃资格者,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综合成绩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不超过2次。
六、公示
根据综合成绩、体检和考察结果,经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经水利厅同意,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查。经审查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湖南省水利厅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七、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的,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被聘人员列入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编制,实行合同聘用制管理,享受本单位同类人员同等待遇。
咨询电话:0731-85486307(省水利厅人事处)
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0731-84188416,18932459623
监督举报电话:0731-85486360(省水利厅机关纪委)
0731-85483438(省纪委省监委驻厅纪检监察组)
附件:
1.湖南省水利厅幼儿园公开招聘岗位计划及要求一览表.docx
湖南省水利厅幼儿园
2020年8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