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试前,武汉商学院对应聘者进行现场资格复审,复审材料包括报名登记表、身份证、硕士或博士毕业证、学位证(本硕连读的提供学校证明)、职称证、英语等级证书等招聘岗位要求的原件及复印件等。
资格复审时,1014专技七级岗位应聘人员的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湖北省职改办、武汉市职改办颁发高级专业技术证书除外)还应由武汉商学院进行评审认定,认定通过才能进入面试。
应聘人员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招聘资格。对复审合格者,发放《武汉商学院专项招聘面试通知书》,对复审不合格者(资格条件不符合或不能提供证件材料的),发放《武汉商学院专项招聘未通过资格复审通知书》。
3.面试形式
面试采取说课和现场提问的方式进行。说课占面试总成绩的60%,现场提问占面试总成绩的40%。
(五)考核和体检
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按4:6比例计入考生综合成绩,免笔试人员可按面试成绩直接计入综合成绩。最终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以1:1比例确定进入考核和体检的人选。岗位招聘人数与参加面试人数比例未达1:3的岗位,实行合格分数线控制,考生综合成绩不低于70分方可进入考核阶段。参加面试的人数少于招聘人数时,该岗位计划相应核减至与参考人数相同。
考核采取实地考核的形式,通过查阅档案、个别谈话、单位座谈等方式进行,主要考核拟聘用人员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诚信记录、工作实绩等情况,并对考核对象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体检须在市属三级以上医院进行。体检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因体检、考核不合格或考生放弃出现空缺时,根据实际情况在应聘同岗位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拟聘用人员一经公示,不再进行递补。
(六)公示及聘用
对考核和体检合格的,统一在武汉商学院官网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经公示无异议的,办理新进人员上编及聘用手续,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
经武汉商学院职称评审认定通过的1014专技七级岗位,相应专业副教授可聘至专技7级,相应专业教授可聘至专技4级。已经取得相应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任职资格的其他岗位应聘人员,经我校职称评审认定通过,硕士最高可聘至专技10级,博士最高可聘至专技9级。
三、联系方式
(一)武汉商学院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武汉商学院党委教师工作部
联系电话:027-84791343(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邮箱:whsxyrsc@126.com
单位地址: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东风大道816号
邮编:430056
(二)网上报名系统技术支持电话:027-82639495(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附件列表:
1.附件1:武汉商学院2020年专项招聘岗位计划一览表.xlsx
2.附件2:武汉商学院2020年专项招聘考试疫情防控考生须知.docx
武汉商学院
2020年8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