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调整或核减计划。本次引才工作如出现部分岗位无人报名的,可根据学校紧缺专业需求,结合实际报名情况,经市人社局同意后,在《岗位信息表》公布的教师岗位招聘计划总量内调整各岗位的招聘计划,或按照规定核减公开招聘计划。招聘计划调整和核减情况,将在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网站发布。
本次公开人才引进工作不收报名费和考试费。
(三)面试
面试人员名单会在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网站发布。
1、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开考比例:各岗位开考比例原则上均为1:3,如未达到开考比例,则按实际报考人数开考。
3、面试形式:采取演课的形式。面试成绩当场告知考生。面试采用百分制,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总分的60%为合格,否则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4、面试结束后现场公布面试成绩排名,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面试成绩相同的,另行组织考试确定),按岗位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拟招聘对象。
(四)考察
考察工作参照《江苏省国家公务员录用考核实施细则》执行,考察对象个人信用、违法犯罪记录等情况纳入考察范围。
考察合格人员作为体检对象。体检对象名单在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网站上公布。
(五)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合格人员为拟聘用人员。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六)公示和聘用备案
考察结束后,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要求办理聘用手续;反映的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取消聘用资格。
被聘用人员与原工作单位签有劳动(聘用)合同或各种协议的,由本人自行负责处理。
在体检、考察、公示阶段,因各种原因出现缺额的,主管部门在本岗位面试考生中按考生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聘用备案后,因各种原因再出现缺额的不再递补。
五、纪律与监督
本次人才引进工作严格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按规定的程序、条件和标准组织实施,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人才引进工作接受纪检机关和社会的监督,对违反考试、聘用纪律或工作失职、失误造成不良后果的工作人员,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一)投诉举报方式:监督电话:0527—88859681(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纪工委)。
(二)考试全程邀请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纪工委进行现场监督。
考生应注意:自2018年1月1日起,考生在事业单位考试所有环节中存在的各种违纪违规(含不诚信)行为,按规定记入全国统一《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为五年或长期记录,并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国家人社部令第35号)予以惩戒。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六、其他工作安排
(一)简章发布。本简章由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发布。
(二)责任分工。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负责对报考条件、考试内容、证明材料等各类政策的解释,按照本简章的规定组织实施公开招聘各个相关环节的工作,并承担相应责任。市人社局是公开招聘工作的综合管理部门,依法依规履行指导、监督、查纠职能,建立公开招聘工作事前、事中、事后监督纠偏机制,受理举报投诉,按规定程序组织查处违法违纪违规行为。
咨询电话:0527—88859912(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组织宣传统战部)、0527—88859080(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政法和社会管理办公室);
监督电话:0527—88859681(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纪工委)、0527—84359272(宿迁市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
附:
1、《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所属公办中小学2020年公开引进紧缺急需人才岗位信息表.xls》.xls
2、《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所属公办中小学2020年公开引进紧缺急需人才应聘登记表.doc》.doc
2020年8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