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资格初审结果不作为确定符合应聘条件的最终依据。凡在后续工作中发现初审通过人员不符合应聘资格或弄虚作假等问题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四、考核评价
考核评价采取结构化面试的形式进行,采用百分制计算成绩,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考核评价时间将视疫情防控情况,提前在东营市教育局网站公告,请广大考生密切关注网站信息。
应聘人员在面试资格审查规定时间内,未按要求向招聘单位提供资料的,视为放弃。经审查不具备应聘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
考核评价成绩原则上在每个岗位或每场面试结束后,当场向应聘人员宣布,并在东营市教育局网站上公布。考核评价合格的标准为面试成绩不低于70分。
考核评价地点在东营市设置,应聘人员按照面试通知单上的地点和要求,凭面试通知单和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参加面试。
五、考察和体检
从应聘人员中按考核评价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参加考察体检人员名单(同一招聘岗位应聘人员出现成绩并列的,须进行加试)。因应聘人员放弃考察体检资格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应从同一岗位达到考核评价合格分数线的人员按考核评价成绩中依次等额递补。考核评价成绩低于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进入考察体检范围。
体检一般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应聘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病史的,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有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并将其违纪违规行为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为五年。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个人承担。
招聘单位成立考察工作小组,具体负责考察工作。考察可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方面的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有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全面复审。认真执行省委组织部《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意见》(鲁组发〔2017〕2号),对考察对象的人事档案进行严格审核,重点审核“三龄二历一身份”等内容。
五、公示和聘用
对考核评价、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东营教育教育局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单位提出聘用意见,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办理备案手续。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符合聘用条件的,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通知书》,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用人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用人单位在招聘简章上明确约定最低服务年限(含试用期)的岗位,受聘人员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不得报考公务员和应聘其他企事业单位或办理调配手续。
六、其他事项
1.东营市胜利第一中学“优才专聘”考试不指定辅导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班。
2.有关招聘事项信息将通过东营市教育局网站公布。应聘人员在报名、资格审查、考核评价、体检、考察、公示等期间,应及时关注网站发布的公告信息。因本人未及时查看相关招聘公告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3.根据新冠肺炎常态化疫情防控有关规定,考生在现场资格审查和考核评价时,需通过微信搜索“山东电子健康通行卡”,或支付宝首页搜索“山东电子健康通行卡”申领山东省健康通行码(省内考生在通行码申请模块申领,省外考生在来鲁申报模块申领),同时按要求填写2020年东营市胜利第一中学“优才专聘”考生健康承诺书。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规定,考生要自觉接受隔离观察、健康管理和核酸检测等。对不遵守疫情防控管理规定,不服从工作人员管理,影响考试秩序的,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本简章由东营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应聘岗位资格条件、资格初审情况,请直接咨询各招聘单位,咨询电话见《2020年东营市胜利第一中学“优才专聘”岗位计划一览表》(附件1)。
监督电话:0546—8337171(市教育局)
附件:
1.2020年胜利第一中学“优才专聘”岗位计划一览表.xls
3.2020年东营市胜利第一中学“优才专聘”应聘须知.doc
4.2020年东营市胜利第一中学“优才专聘”考生健康承诺书.doc
东营市教育局
2020年8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