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长沙市会议、培训、考试及现场活动疫情防控指引》(长病防指[2020]109号)要求,考生在选调各环节须配合各场所开展收集、审核健康信息的工作,接受健康码查验、体温检测,按要求佩戴口罩,注意手卫生。考生应提前完成湖南居民电子健康码(见附件4《湖南省居民健康码生成流程》)、国务院客户端行程卡的申领和健康筛查。居民健康码为红码或黄码的人员一律不得参加选调。
为维护全体考生和工作人员的健康权益,选调单位可能根据疫情形势在必要时调整疾病筛查方案。考生必须按要求配合完成健康筛查工作,并在选调各过程中按要求佩戴好口罩。
八、考核
1、考核于8月20日在各选调单位进行,资格审核合格人员均参加考核。
2、考核由面试和试教(或技能测试)组成,面试、试教(或技能测试)成绩按3:7的比例合成为考核成绩。考核办法及安排在各选调单位网站公布。
3、考核成绩合格分数线为80分(含),低于合格分数线考生不进入后续环节。考核成绩当天在选调单位网站公布。
4、考生凭有效居民有效身份证(不可用电子身份证替代)参加考核;考核时不得自带任何资料;未按时到达集合地点者视为自动放弃。
九、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人选以岗位选调数为基数,按1:1的比例依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核成绩相同的,则试教成绩高者入围(下同)。资格复审由市教育局组织,具体安排另行公布。考生须本人参加资格复审,否则视为自行放弃。
十、体检
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参加长沙市教育局组织的体检,具体时间地点及要求另行通知,体检费由考生自理。体检参照现行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未按时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不能进入后续环节。出现体检不合格或者弃权者时,按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经资格复审合格后依次递补一次(下同)。不能完成体检全部项目或体检不合格者不能进入选调后续环节。
十一、考察(含资格终审)
1、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
2、考察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有关规定,由选调单位和主管部门组织实施。
3、当考察出现不合格或弃权,导致该选调岗位考察人选空缺时,依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不超过两次),经体检合格后进行考察。
十二、录取、聘用
1、考察合格人员即为拟录取人员。
2、拟录取人员名单经市教育局审查,报长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后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拟录取人员名单经公示无异议后,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达录取批复,并由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办理相关人事手续。
3、所有录取人员需与选调单位签订聘用合同。
十三、其他
1、咨询电话:
0731-84899737(长沙市教育局人事处)
0731-84899753(长沙市教育公共服务中心)
2、监督电话
长沙市教育局机关纪委:0731—84899757
长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
0731-88666078
附:
1、《2020年长沙市教育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岗位表》.xlsx
2、《2020年长沙市教育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docx
长沙市教育局
长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〇二〇年八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