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核测试的方式、时间、地点等祥见《考核测试通知书》。考核测试主要考核测试岗位需要的专业素养和知识技能等,测试成绩低于80分的不能确定为考察人员,考核测试总分100分。测试成绩在古蔺县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人事招录栏公示。
(三)考察
根据考核测试的成绩作为考察总成绩,按总成绩排序从高到低等额确定考察对象,若总成绩相同,教龄长者优先。
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关系等方面的情况,并核实是否符合报名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作出考察合格与否的结论。对考察发现不符合要求的,取消选调资格。
(四)递补
因考察不合格或个人放弃等原因出现的空额,不予以递补。凡被录取后不到岗的,列入教育系统不诚信记录,三年内不允许人事调动。
(五)公示
经考察合格的选调人员在古蔺县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天。公示期间,如有问题,请及时向古蔺县教体局反映,要求举报者署名并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同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
(六)调动
经公示无异议的人员按规定程序办理调动手续。
(七)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必须准确、真实、完整地提供信息。
2、应聘人员报名与考试使用的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
3、应聘人员本人的有效毕业证等,与招聘岗位所要求的条件要求应相符,不符合条件者请勿报考。
4、所有考试招聘信息指定发布网站为古蔺县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www.gulin.gov.cn)。
五、新聘岗位
教师调入后在新聘单位的最低服务期为3年,3年内不得调动和参加各类考调,并在签订聘用合同时予以明确,调入后岗位等级确定为初岗十二级,若岗位等级低于初岗十二级的,确定为原岗位等级,以后岗位等级晋升及职务评聘等按进人单位岗位等级晋升或职务评聘方案执行。
六、纪律要求
(一)参加选调的教师如有弄虚作假行为,经查证属实,在选调期间,取消选调资格;如已被聘用,退回原单位,三年内不得再参加各种考试。对弄虚作假行为,按《四川省人事考试违规违纪行为处理办法(试行)》(川人发﹝2003﹞56号)文件相关规定,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二)参加此次选调的工作人员要严肃工作纪律,不得违规操作,一经发现,按党纪政纪严肃处理。
(三)选调工作接受相关部门及社会监督。
七、公告解释权
本公告由古蔺县教体局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照有关法律政策规定执行。
咨询电话:0830—7204706(古蔺县教体局人事师培股)
监督电话:0830—7205280(县纪委监委驻县教体局纪检监察组)
附件:
1.古蔺县2020年8月公开选调城区部分学校工作人员岗位要求表.xls
2.古蔺县2020年8月公开选调城区部分学校工作人员报名表.doc
古蔺县教育和体育局
2020年8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