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现场资格审查材料不全的,须在面试前一天上午10点前提交。已就业人员提供具有人事管理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解约证明或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信(附件4),因故不能在现场资格审查时提供的,也可在笔试后两个月内提供。
(9)报名人员健康管理信息采集表(附件5)。
3.有关要求。资格审查须本人到场,不得委托他人。应聘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参加现场资格审查,或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指定材料,均视为弃权。资格审查通过人员由工作人员电话通知进入面试、笔试环节。未参加网上报名的可直接在规定时间进行现场报名。网上初审结果不作为确定符合应聘条件的最终依据,如发生面试前现场资格审查与网上初审结果不一致现象,以面试前现场资格审查结果为准。
(三)考试。采取先面试后笔试的方式进行。面试成绩、笔试成绩和考试总成绩均采用百分制计算,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面试采取试讲、答辩的方式进行,面试成绩合格线为60分,面试成绩低于60分人员不得进入笔试环节。笔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理论素养、研究能力、引领专业发展的能力、管理能力、教学设计及文字写作能力等。面试后因弃权造成的笔试人员空缺,经招考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在面试成绩合格线内按面试成绩依次递补。
(四)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员。按面试成绩占60%、笔试成绩占40%的比例合成考试总成绩,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岗位计划1:1.2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员名单。如同一岗位中出现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且影响聘用的,以笔试成绩排序,笔试成绩仍相同的,则组织专家重新命题对总成绩相同的人员进行面试,并以重新面试后的总成绩排序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员。
(五)考察。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员确定后,按招聘计划从考试总成绩高分到低分依次对报考人员进行等额考察,考察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根据招聘岗位的要求,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对考察对象进行资格复审。被考察对象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如经考察不合格或发现在应聘过程中有弄虚作假等违反招聘有关规定的行为,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考察时间和具体事项由招聘单位另行通知。根据山东省委组织部《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意见》(鲁组发〔2017〕2号)规定,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组织人事部门及考察组要严格审核把关被考察对象档案,对档案中存在的问题,要认真进行调查,问题未查清并处理到位的,不得办理聘用手续。
(六)体检。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负担。所有体检项目检查完毕后,主检医师认为要做进一步检查方能做出判断的,报考人员要服从主检医师的安排,做进一步检查。报考人员或用人单位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均可在收到体检结论7日内,向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提出书面申请,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组织复检,复检不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项目由复检医疗机构确定,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有关体检费用由申请复检一方负担。复检只能进行一次。报考人员没有征得体检或复检组织机构同意,不在规定的时间参加体检或复检,视为弃权。报考人员不服从主检医师体检安排或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取消聘用资格。体检时间、其他要求由招聘单位另行通知。
(七)公示与聘用。经体检、考察均合格,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烟台市教育局开发区分局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单位办理聘用手续。考察、体检不合格的,或公示期有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对聘用手续办结前因拟聘用人员被取消聘用资格或弃权造成的空缺,从进入同一招聘岗位考察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入职前,同一招聘岗位包含2个(含)以上招聘单位的,拟聘人员按照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采用高分先选的方式确定具体用人单位。
四、薪酬待遇
执行烟台开发区公办学校、幼儿园薪酬标准;符合人才引进条件的,按照人才类别提供相应的保障措施。
五、其他事项
(一)请报考人员在招聘期间保持所提供通讯方式畅通,并密切关注烟台市教育局开发区分局网站的相关通知。因本人原因未获知相关信息而影响招聘或聘用的,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应聘人员要严格按照国家、省、市文件和本招聘简章规定执行,如发现违纪违规行为,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有关规定处理。
(二)资格审查贯穿招聘程序全过程,如发现有条件不符、提供材料不实、面试作弊等行为,将随时取消报考人员资格。
(三)本次公开招聘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公开招聘考试命题组、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公开招聘无关。
(四)本次全国引进人才实行全年招聘,根据报名情况适时分批次组织考试、考察和体检。对已完成招聘任务的岗位,及时在烟台市教育局开发区分局网站公布。
招聘工作具体事宜请咨询烟台市教育局开发区分局政工处,咨询电话:0535-6396721。
烟台市教育局开发区分局网址:http://www.yeda.gov.cn/col/col33545/index.html
本简章由烟台市教育局开发区分局负责解释。
附件:
附件1:烟台市教育局开发区分局2020年面向全国引进人才岗位计划及条件.xlsx
附件2:烟台市教育局开发区分局直属学校2020年面向全国引进人才报名表..doc
附件3:烟台市教育局开发区分局直属学校2020年面向全国引进人才报名信息一览表..xls
烟台市教育局开发区分局
2020年8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