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体检过程中,考生要服从工作人员及体检医生的指挥,不得擅自行动,不得向体检医生及工作人员打听体检结果,不得向医务人员透露自己姓名等身份信息,否则后果自负。体检结束须经工作人员同意后方可离开。
(5)本次进入体检程序且已确认怀孕的考生,若有需缓检的项目(如妇科、X光等)应向人事招考部门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结婚证、生育服务证原件及复印件。体检医院暂不做出体检是否合格的结论,待考生产期结束提出补检书面申请,补检合格后再按程序进行考察、公示、聘用。
(6)在体检过程中发现冒名顶替、隐瞒自己的真实病史等弄虚作假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提示:为加快招聘工作进度,进入体检环节的考生在参加体检前可自行准备好考核的相关材料。
(四)考察
1.古蔺县教育和体育局对体检合格的考生进行考察。主要包括考生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关系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复核是否符合报名资格条件,作出考核合格与否的结论。对考核发现不符合要求、反映较差以及有严重精神疾病的,可以暂缓直至取消聘用资格。
2.相关事宜
体检合格的考生于2019年8月16日前,携带《古蔺县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政审考察表》(见附件3,由考生自行下载打印)、个人现实表现情况文字材料及个人(学籍)档案、毕业证、资格证等证书原件到招聘古蔺县教育和体育局接受考核。
3.个人现实表现情况文字材料的内容及要求
(1)本人基本情况;(2)近三年表现情况(思想政治表现情况、奖惩情况及工作、学习等情况);(3)本人遵纪守法情况;(4)本人是否符合古蔺县教育和体育局《关于公开考核招聘泸州市2019届公费定向培养村小教师的公告》要求的聘用条件;(5)本人承诺:上述材料真实、准确,如有不实、虚假或隐瞒,本人接受取消聘用资格的处理。
个人现实表现情况文字材料要求1500字左右(A4纸书写),用蓝、黑色墨水笔书写,同时上交电子文档。
4.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考核或不能提供上述材料的考生,视为自行放弃考核资格或考核不合格,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自行承担。
(五)公示与聘用
体检及政审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人员,并在古蔺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人事招录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人员,按规定程序报经批准后,办理正式聘用手续,聘用时古蔺县教育和体育局按拟聘人数,等额提供村小(校点)岗位数,考生根据泸州职业技术学院提供的考生综合考核成绩排名,从第一名起,依序选择聘用岗位,未选择聘用岗位的视为考生自动放弃,并按泸市府办函[2016]41号违约规定处理。应聘人员一经聘用后,在古蔺县的服务期按泸市府办函[2016]41号规定执行,同时须符合古蔺县基层服务年限等规定。
四、纪律与监督
(一)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实行回避制度。
(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
(三)对违反招聘纪律的,按照人事考试违规违纪行为处理的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五、其他事项
(一)本次考核招聘教师的相关信息将通过古蔺县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http://www.gulin.gov.cn/)人事招录栏发布。因报考者不主动、不及时登录古蔺县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站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本人不能参加报名、考察、签约、体检等环节的,责任由考生本人自行承担。
(二)本公告由古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古蔺县教育和体育局共同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照有关法律政策规定执行。
报名咨询电话:0830-7204706
监督电话:0830-7205280
拨打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5:00—18:00
附件:
1.古蔺县公开考核招聘泸州市2020届公费定向培养村小教师岗位要求表.xlsx
2.古蔺县公开考核招聘2020届公费定向培养村小教师报名登记表.doc
古蔺县教育和体育局
2020年8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