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自愿报名
凡自愿报考银龄讲学教师的人员,于8月10日-8月24日按照《江西省银龄讲学计划2020-2021学年招募讲学教师需求表》(附件1)提供的联系方式进行报名,填写《江西省银龄讲学教师报名表》(附件2)电子表格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身份证、教师资格证、职称证明、本年度健康体检报告等,下同)扫描件发至当地县(市、区)设岗单位邮箱。也可到报考县(市、区)教育局现场报名,现场提交《江西省银龄讲学教师报名表》及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每人限报考1个岗位。详情请电话咨询当地县(市、区)教育局。
六、资格审查
县(市、区)教育局根据招募公告于8月11日-8月25日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核。
七、组织遴选
县(市、区)教育局组织遴选,具体遴选方式由县(市、区)教育局确定。
八、公示公告
县(市、区)教育局将拟招募讲学教师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确定为讲学教师。
九、签订协议
县(市、区)教育局与招募讲学教师签订服务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正式签约前,讲学教师需提供近六个月内体检报告。
十、上岗任教
县(市、区)教育局和学校按照服务协议安排讲学教师完成招募流程后及时上岗,并做好管理服务和考核工作。
十一、组织纪律
银龄讲学教师招募工作遵循“公开、公平、自愿、择优”和“定县、定校、定岗”原则,从受援县教育学校实际需要出发,结合讲学教师特长,选准学科专业。严格执行有关规定,接受纪检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严禁在招募工作中徇私舞弊,弄虚作假。对违反规定的人员,一经查实,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本招募公告未尽事宜,按相关政策规定处理。涉及银龄讲学教师招募的相关信息,以江西教育网发布的信息为准。本公告由江西省教育厅负责解释。
十二、联系方式
政策咨询:江西省教育厅师资处0791-86765178
岗位咨询:相关岗位情况请咨询设岗单位,联系方式见岗位需求表
附件1:江西省银龄讲学计划2020—2021学年项招募讲学教师岗位需求表.xls
江西省教育厅
2020年8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