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试时间暂定为8月26日,笔试采取统一考试、统一标准、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笔试总分为100分,设定笔试合格分数线60分。笔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通过青岛工程职业学院官网(http://www.qdec.edu.cn/)发布笔试成绩及进入面试范围人选名单。笔试主要内容为法律法规、时政方针、职业教育知识等基础性知识和综合写作、专业知识等部分。笔试无任何指定或参考教材。笔试地点在青岛工程职业学院(青岛市城阳区上马街道东张社区),具体安排详见《笔试准考证》。
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根据岗位招聘计划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3依次确定面试人选;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
(2)面试
面试时间暂定于9月2日,报考专业技术岗位的采用试讲、结构化面试方式,报考管理岗位的只进行结构化面试。面试主要通过表达能力、教学方法、教学组织等方面测评应聘人员是否具备管理和技能岗位的基本素质和基本技能。
面试总分为100分,按试讲成绩和结构化面试成绩分别占50%和50%的比例百分制合成面试总成绩,只进行结构化面试的,结构化面试的成绩作为面试总成绩。对面试人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岗位,设定面试合格分数线70分,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方可进入考察范围,面试成绩必须经全体考官、计分员和监督员签名确认,当场公布。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百分制合成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四)考察、体检和聘用
1.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员
根据总成绩,分招聘岗位,按招聘岗位计划人数1:1.5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员,先进行等额考察。如1个招聘计划中出现两名以上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则按笔试成绩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员,如笔试、面试成绩都相同,则加试笔试。进入考察范围人员名单通过青岛工程职业学院官网(http://www.qdec.edu.cn/)公布。对考察合格人员,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选。
2.考察、体检
按照德才兼备标准和岗位要求,全面了解进入考察范围人员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方面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意见》(鲁组发〔2017〕2号)要求,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形成书面考察意见。
体检一般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青岛工程职业学院官网(http://www.qdec.edu.cn/)将及时发布考察、体检工作信息。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对放弃考察、体检资格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从同一岗位进入考察范围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3.公示和聘用
考察、体检后,确定拟聘用人员,在青岛工程职业学院官网(http://www.qdec.edu.cn/)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青岛工程职业学院提出聘用意见,报青岛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审核、备案,对符合聘用条件的,青岛工程职业学院和聘用人员签订《青岛市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书》,办理相关手续。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正式聘用人员按照青岛市、城阳区相关规定享受市、区人才政策。
三.其他事项
(一)严格工作程序。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事部令第6号)《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等有关规定,坚持标准条件,规范操作程序,严肃工作纪律。及时面向社会公布招聘工作的进展情况,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
(二)严肃招聘纪律。公开招聘实行全程监督,工作人员和应聘人员要严格按照招聘简章、面试方案及有关政策规定执行,如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违反公开招聘考试纪律行为的,一经查实,将按照《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国务院令495号)《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监察部令18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保持信息畅通。应聘人员在整个报考期间须保持通讯畅通,通讯方式如有变动,要及时与青岛工程职业学院联系,以免影响正常招聘;应及时关注、了解相关网站发布的信息,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四)资料保存时间。本次招聘笔试、面试全程录音录像,录音录像资料保存不少于五年。
(五)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地址:山东省青岛市城阳区上马街道东张社区
青岛工程职业学院行政办公楼
联系人:陈老师、刘老师
联系电话:0532-58952509、0532-58952510
监督电话:0532-58952737、0532-58952606
请应聘人员在工作时间段(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4:00)拨打以上电话。
附件1:2020年青岛工程职业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xlsx
附件2:2020年青岛工程职业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doc
附件3:参加2020年青岛工程职业学院公开招聘诚信承诺书.doc
青岛工程职业学院
2020年7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