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聘人员须使用有效身份证件进行报名和考试,应聘人员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等个人信息必须真实一致。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等行为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报名资格。应聘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引进紧缺人才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有无工作单位以提交报名信息时间为节点,没有工作单位的填“无”,有工作单位的要写明单位全称。提交报名信息时瞒报、漏报工作单位的,查实后将被取消应聘资格。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引进工作的全过程。
四、面试
根据疫情防控需要和工作安排,面试采取线上或线下方式进行。
面试方式、时间、地点及相关事项另行通知。应聘人员应随时关注宁阳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ny.gov.cn)有关公告,并保持电话畅通。应聘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地点,按要求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面试采用百分制计算总成绩,面试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面试设定面试合格分数线,面试成绩不得低于70分。面试成绩在宁阳县人民政府网站上公布。
五、考察和体检
根据应聘人员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按1: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面向社会公布,组织考察。
考察可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遵纪守法和廉洁自律等方面情况,并依据相关规定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对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考察要实事求是,全面、客观、公正地评价被考察对象,并写出书面考察意见。
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应聘人员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不予聘用;在体检过程中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取消聘用资格,不予聘用,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应聘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对放弃考察体检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在同一岗位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六、公示和聘用
面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由县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主管机关在宁阳县人民政府网站上统一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公示期间有异议的,由招聘主管机关按照有关规定调查处理,作出结论。公示期满,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发放《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通知书》,凭《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引进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对享受容缺机制报名,并最终聘用的人员,聘用1年后仍未取得相应资格证书的,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人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事业单位的新聘用人员,按照人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有关规定执行。
七、其他
2020年宁阳县部分事业单位面向“双一流”高校引进紧缺人才,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咨询电话:0538-5620056
咨询时间:2020年8月4日至8月31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8:00
附件:
2、2020年宁阳县部分事业单位面向“双一流”高校引进紧缺人才岗位计划表.xlsx
3、2020年宁阳县部分事业单位面向“双一流”高校引进紧缺人才报名登记表..xls
中共宁阳县委组织部
宁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8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