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年龄计算的截止日期为2020年7月31日(如年龄要求35周岁及以下,即为1984年7月31日以后出生,以此类推)。
(2)关于毕业证、学位证取得时间。截止时间为2020年12月31日。国外、境外留学人员须出具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书。对到期未能按要求取得相应证件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不予录用。
(3)关于岗位所需专业。各岗位所需专业详见《岗位表》。专业名称参考教育部1997年颁布的《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和《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18年4月更新)进行拟定。对部分教育部专业目录中没有收录的专业,与岗位专业要求紧密相关的,招聘单位同意,可以报考。
(三)测试。
1、测试方式。
A类岗位(即A01-A08岗位)采取直接面试的方式进行。如招聘人数和报名人数超过1:8比例的加试笔试,并按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笔试成绩不计入考生综合成绩。
B类岗位(即B01-B09岗位)原则上采取笔试和面试的方式进行。笔试内容为与招聘岗位相关的专业理论知识、业务知识等。如招聘人数和报名人数低于1:8比例的免笔试,报考人员直接进入面试。
面试主要采取现场答辩、说课、专业技能考核等方式。面试内容以招聘岗位所需的综合素质为主。
(1)集中统一测试。对通过网上报名的应聘人员,根据报名情况适时组织测试。相关事宜另行公告。
(2)高校招聘会现场招聘。采取分场招聘的办法,每场招聘原则上按实际报考人数3:1的比例确定招聘人数,现场组织专场测试,择优签订就业协议,直至招满为止。
为体现竞争择优的原则,各岗位原则上按招聘人数和报名人数不低于1:3的比例开考。急需紧缺专业的岗位未达到规定开考比例的,经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申请,市招聘工作主管部门批准,可以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或不设开考比例,划定面试成绩最低合格线(75分)。
2.成绩权重及计算。报考A类岗位的考生面试成绩即为考生综合成绩;报考B类岗位的考生笔试、面试成绩折合成百分制成绩后,分别按40%和60%的权重计入考生综合成绩(免笔试的岗位,面试成绩即为考生综合成绩)。
(四)体检、考察
各岗位按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选。考生综合成绩并列无法确定入围考察人选的,参加了笔试的,笔试成绩高者排名靠前;未参加笔试的,组织加试。
(1)体检。体检参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组织实施。体检对象如有放弃或体检不合格的按面试成绩依次递补。
(2)考察。考察突出德才兼备,重点对其道德品行、专业特长、能力素质、学习工作表现、职位匹配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考生的报考资格进行审查。考察对象如有放弃或考察不合格的,按测试成绩依次递补。
(五)公示。
体检、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市人社局官方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中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证属实的,不予聘用。公示中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考生主动放弃或被取消聘用资格的,可根据需要组织递补。
(六)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管理,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由湖北应急管理职业技术学院按照相关程序办理人事手续,纳入事业单位正式编制管理。拟聘用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自接到聘用通知20日内)不报到的和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招聘单位可根据需要递补。
三、政策待遇
(一)发放生活津贴。公开招聘录用的博士、硕士研究生,按市委市政府《关于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大力实施人才强市战略的若干意见》(黄发〔2017〕13号)文件规定,连续5年分别给予每人每年5万元、1万元生活津贴。
(二)试用期满享受特设岗位待遇。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在专业技术岗位工作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分别按专业技术七级、十级设岗,享受副高级、中级工资待遇。在管理岗位工作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分别按管理职员七级、八级设岗,享受正科级、副科级工资待遇。
(三)住房保障。无自有住房的,可申请入住人才公寓。
(四)近亲属可在黄州城区落户。公开招聘录用的博士、硕士研究生,凭录聘用通知可直接办理其近亲属黄州城区入户手续,随迁随办。
(五)优先安排子女入学和家属就业。公开招聘录用的博士研究生,其子女在黄冈市区接受义务教育,不受户籍限制,按照“免试就近”入学原则,优先安排到优质公办学校就读。配偶可采取调动、推荐安置等多种途径予以妥善安排。
四、其他事项
(一)本公告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教育局负责解释。公告附件《岗位表》中所列的内容,由招聘单位负责解释。
(二)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考生和工作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三)未尽事宜另行公告。
联系电话:0713-8128633(市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
0713-8877021(市教育局人事科)
0713-8877617(湖北应急管理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
附件1:湖北应急管理职业技术学院2020年专项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才岗位表.docx
附件2:湖北应急管理职业技术学院2020年专项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才报名表.docx
黄冈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黄冈市教育局
2020年8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