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笔试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综合应用能力成绩
(四)笔试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
考生须同时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有效临时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方能进入考场参加笔试。
此次笔试考试类别分为综合管理类(A类)、中小学教师类(D类)、医疗卫生类(E类),其中医疗卫生类下设中医临床岗位、西医临床岗位、药剂岗位、护理岗位、医学技术岗位、公共卫生管理岗位六个小类(详见附件《职位一览表》)。
未完成笔试所有科目、未取得有效笔试成绩的考生,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六、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采取现场审查方式进行。资格复审工作在特区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下,由各招聘单位具体负责实施,资格审查贯穿整个公开招聘工作始终,在公开招聘过程中任一环节发现报考人员资格条件不符合《招聘简章》要求的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资格。资格复审对象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资格复审人数与职位招聘计划数3:1比例以内(含3:1)的人员确定。同一职位报考人员笔试成绩名次末位并列的同时确定为资格复审人员。
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须持相关证书(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等)、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等报考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近期同底正面免冠一寸彩色照片2张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复审。
公职人员(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在岗人员)须同时持具有人事管理权限部门同意报考证明(中、小学教师还须持县级及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的证明);基层服务项目人员须持“基层项目服务证书”或县级主管部门出具的基层项目服务身份证明;退役大学生士兵须持退伍证;六枝特区籍建档立卡户和易地扶贫搬迁户高校毕业生须分别持有六枝特区扶贫局出具的建档立卡贫困户证明材料和六枝特区生态移民局出具的易地扶贫搬迁户证明材料;六枝特区乡镇(街道)村(居)干部须持特区组织部出具的任职证明材料。其他在职人员须出具用人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复审。
各招聘单位按照《招聘简章》和报考人员填写的《报名表》以及考生提供的相关资料,对考生是否符合报考职位所需资格条件进行复审,经复审符合招聘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的报考人员,由负责资格复审的工作人员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
经复审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未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的考生,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资格,该职位空缺人数在递补复审期内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招聘单位24小时内无法联系到复审递补人员的,视为递补人员自动放弃。经资格复审,复审合格人数与招聘计划数比例达不到要求的,按规定减少或取消招聘计划。
考生应关注资格复审相关公告,如因考生未阅公告或错填联系电话、关闭电话、更改电话号码等原因导致无法联系而未参加复审的,其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资格复审结束后,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进入面试。由特区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和职位取消及减少情况予以公示。
资格复审时间、地点等相关事宜另行通知。
七、面试及总成绩
(一)面试
面试工作在特区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进行。面试人员为公示无异议的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资格复审合格人数与职位招聘计划数达不到3:1比例的最后1名或2名考生,其面试成绩须达到本考场当日面试实考考生平均分及以上,方能进入下一环节。未参加面试的考生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面试方式、时间、地点等另行确定。
(二)总成绩计算
考生总成绩按百分制计算。其中,笔试成绩百分制折算后占60%,面试成绩百分制折算后占40%。笔试、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同一职位考生总成绩名次出现并列的,笔试成绩高的考生进入下一环节,若笔试成绩也相同,以《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科目成绩高的考生进入下一环节。若《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也相同,由特区招聘领导小组办办公室另行组织笔试考试,笔试成绩高的考生进入下一环节。
八、体检
体检根据职位招聘计划数按总成绩由高到低等额确定体检对象;考生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职位不予递补。
体检由特区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到指定的县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并作出体检结论,其他的体检结论、鉴定一律不予认可。
体检标准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和我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体检结束后,考生对体检结果有疑义的,在国家体检标准规定允许复检的项目内,考生应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3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特区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意后组织复检。超过3日提交的复检申请不予受理,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时间等相关事宜另行通知。
九、考察
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内容主要包括考生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
考察工作由特区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部署,各招聘单位具体负责实施。考察应当组成考察组,考察组由两人及以上组成。考察组应当广泛听取意见,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并据实写出考察材料、提出聘用建议意见。
考察时还须进一步核实考生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在考察中,经特区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定有《招聘简章》规定“不得报考条件”所列情况之一或不符合职位要求资格条件者,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十、公示和聘用审批
(一)公示
经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由特区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在六枝特区人民政府网上(网址:http://www.liuzhi.gov.cn/)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期间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二)聘用审批
对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各招聘单位填写《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审批表》经主管部门审核后,报六枝特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聘用手续。一经聘用,服务年限按六枝特区相关规定执行。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司法部农业农村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实施部分职业资格“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的通知》(人社部发〔2020〕24号)精神,对实施“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的准入类职业资格,高校毕业生参加本次招聘被聘用从事相关工作的,事业单位与先上岗的高校毕业生签订聘用合同时,应当按规定约定1年试用期;先上岗的高校毕业生在试用期内未取得相应职业资格的,将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十一、工作要求及注意事项
(一)纪律监督。招聘工作主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工作人员和考生须严格遵守有关规章制度,如有违反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二)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办任何培训班。
(三)为了在疫情防控安全的前提下开展好笔试、资格复审、面试等工作,所有参加本次事业单位招聘考试的考生必须仔细阅读《六枝特区2020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试防疫指南》并严格执行,若未按《六枝特区2020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试防疫指南》进行管理,所产生的所有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四)本次招聘考试所有信息均发布在六枝特区人民政府网上(网址:http://www.liuzhi.gov.cn/),不再另行电话通知。
(五)本《招聘简章》解释权属六枝特区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咨询电话:0858—5328068。
(六)本次招聘工作未尽事宜,由六枝特区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附件1:六枝特区2020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位一览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