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招聘考试
(一)教师岗位
招聘考试为微型课,备课30分钟,微型课10分钟,具体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考试总分为100分,成绩保留两位小数,及格分数线为60分,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二)教辅岗位
招聘考试为业务能力测试,具体时间以考生所报考的受派遣服务的学校通知为准。考试总分为100分,成绩保留两位小数,及格分数线为60分,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六、体检
根据参加考试者成绩,按报考岗位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根据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选。参加体检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个人自理。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用。因考生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缺额时,按考试成绩由高到低进行递补。
七、资格复查、录用和管理
本次招聘对通过考试且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进行录用考察和资格条件复查。对不符合《简章》规定的本次公开招聘的基本条件及招聘岗位所需专业、技能等资格条件的人员,取消其录取资格。录用考察标准参照江苏省公务员招录考察相关要求进行。因考生考察和资格复查不合格以及因自动放弃录取资格而出现缺额时,按考试成绩由高到低进行递补。体检、考察和资格复查都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录用人员,并在网上进行公示。
本次招聘的派遣制教师与昆山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一职业介绍中心签订《派遣合同》,在职期间薪资报酬参照昆山市公益性相应岗位人员待遇执行,参加企业社会保险、缴纳住房公积金,由受派遣的学校管理考核。
八、纪律与监督
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对单位和个人违反招聘规程一经查实的,按国家、省、市关于公开招聘工作中纪律与监督的有关规定处理。为方便群众和社会监督,杜绝不正之风,特设监督举报电话:0512—55216842(工作时间)。
咨询电话:0512—55216871。
附件:
昆山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一职业介绍中心
2020年7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