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资格审查
由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报名人员的资格条件、相关材料进行审查,如报考人员隐瞒信息或提供虚假信息通过资格审查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人员聘用资格。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不符合资格条件者,取消其进入下一招聘环节的资格。
(三)试教
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即为进入试教的人员,试教准考证发放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准考证》是考生参加试教、体检、考核等招聘环节的重要凭证,请考生务必妥善保管。
试教时间、地点和注意事项详见《准考证》。
试教成绩以百分制计算,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后两位小数。
试教设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试教成绩未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者不能进入下一聘用环节。
(四)体检
参加各岗位招聘体检的考生人数与拟聘人数比例按照1:1,并根据同岗位试教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若同岗位成绩出现并列的,需加试。加试方式由招聘领导小组确定。
体检在指定的综合性医院、规定时间内统一组织进行并出具体检结论,其他体检结论、鉴定一律不予认可。体检标准参照在编人员入职体检标准执行。
体检考生对需当场确认的体检项目要求复查的,采取当场提出申请、当场复查的方式进行。体检结束后,考生对体检结果持有异议的,在国家体检标准规定允许复检的项目内,考生应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3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领导小组同意后组织复检。超过3日提交复检申请不予受理,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体检和复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体检具体时间及要求另行通知。
(五)考核
考核时间和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考核对象。考核内容主要包括考生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学习或工作表现、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内容。
考核时还须进一步核实考生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和是否属方案规定的不得报考人员,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考核不合格的,经领导小组审定并确认后,取消进入下一招聘环节资格。
(六)公示
经试教、体检、考核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对拟聘用人员名单进行为期5天的公示。
(七)签订合同
对公示期满没有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拟聘人员,与实施“两自一包”招聘幼儿园签订劳动合同并参加岗前培训后,正式到相应岗位工作。
2020年全日制应届毕业生,截止到劳动合同签订时仍不能提供毕业证书、教师资格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
(八)报到
聘用人员与实施“两自一包”招聘幼儿园签订合同后,到相应岗位报到。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并保留追究其违约责任的权利。
六、工作要求及其他
(一)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严格遵守相关原则,体现公平、公正、公开,按照政策规定、条件标准和工作程序,严格把关,严守纪律,坚决杜绝弄虛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并主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有关部门及社会公众监督。对违反工作纪律的参考人员、工作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按照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监督电话:0851—82523439(清镇市教育局)
咨询电话:0851-82522296(清镇市教育局人事科)
(二)清镇市教育局将根据各幼儿园师资情况对“两自一包”教学人员进行统一调剂,各幼儿园所聘用的“两自一包”教学人员需服从调剂。
(三)本次招聘工作各环节相关通知、公告、信息等将在“清镇市人民政府网”上发布,请考生注意及时查看,不再进行电话另行通知。
(四)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范围和考试用书,不举办任何培训班。
(五)本公告解释权属清镇市幼儿园公开招聘教学人员领导小组,未经允许严禁转载。本次招聘工作未尽事宜,由招聘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附件
附件1.清镇市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幼儿园教学人员岗位一览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