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考生进入候考室后,听从监考员安排,面试顺序确定后不准调换顺序。考生进入候考室后至面试结束前不得外出,不得以任何方式与外界联系。如上厕所,必须经候考室工作人员批准,并由两名工作人员陪同,否则取消面试资格。
5.考生不得携带通讯工具、手表手环、书籍、资料、计算机等进入候考室。
6.7:30,每组第一号考生开始备课(8:30小学语文科第三组、第四组的第一号考生开始备课;小学数学科第十组、第十一组的第一号考生开始备课),8:00每组第一号考生开始说课(9:00小学语文科第三组、第四组;小学数学科第十组、第十一组的第一号考生开始说课)。考生说课时必须把说课顺序牌佩戴在左胸前,不能佩戴在其他地方。
7.考生必须严格遵守考试纪律,保持考室安静,在考室内不准吸烟,不准喧哗,不准用手机,不准交头接耳,不准在说课时自报姓名、单位、住址以及其他社会关系等情况,不准向评委和工作人员传递任何资料或与考试有关的信息,不准扰乱考场秩序和侮辱威胁工作人员;面试后立即离开面试场所,不准在警戒线内逗留、谈论。
8.如不遵守考试纪律,不服从面试工作人员管理,有违纪舞弊行为的,将依法依规处理。
9.其他注意事项:小学语文科、小学数学科的考生进入大门后在指定地点抽签确定分组,凭所抽的分组签进入对应候考室。
(七)违纪舞弊处罚规定
1.考生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取消面试成绩:
(1)携带规定以外物品进入考场的;
(2)未在规定的座位参加面试的;
(3)在考场内喧哗、吸烟或者实施其他影响考场秩序行为的;
(4)未经面试工作人员同意在面试过程中擅自离开考场的;
(5)向评委或工作人员传递资料或与考试相关的信息及物品的;
(6)携带与面试内容相关的材料或有存储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备课室的;
(7)抄袭或者协助他人抄袭与面试内容相关资料的;
(8)胁迫他人为自己抄袭提供方便的;
(9)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的;
(10)由他人冒名代替参加面试的;
(11)说课通报自己姓名、单位、住址以及其它社会关系的;
(12)说课顺序牌没佩戴的;
(13)传、接物品或者交换备课内容、草稿纸的;
(14)故意扰乱面试工作场所秩序的;
(15)拒绝、妨碍面试工作人员履行管理职责的;
(16)威胁、侮辱、诽谤、诬陷或者以其他方式侵害面试工作人员、其他考生合法权益的;
(17)故意损坏考场设施设备的;
(18)其他违反考场规则及以不正当手段获得或者试图获得面试试题和面试成绩、扰乱面试管理秩序的。
2.考生及其他人员的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由公安机关进行处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处理,追究刑事责任。
二、疫情防控有关事项
(一)考生需准备的资料
1.面试日前14天(以下简称“前14天”)内无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前28天内无境外国家及港澳台地区旅居史的考生:在抵达新化前主动申领居住地的电子健康码,面试时需提供面试前7天内新冠肺炎核酸检测报告(或微信小程序国务院客户端新冠病毒核酸检测报告,下同)。
2.前14天内有中风险地区旅居史的考生:抵达新化前主动申领居住地的电子健康码,面试时提供面试前7天内新冠肺炎核酸检测报告和抗体检测报告。
3.前14天内有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考生:在抵达新化前主动申领居住地的电子健康码,面试时出具隔离满14天的解除隔离证明、新冠肺炎核酸检测和抗体检测报告。
4.前28天内有境外国家及港澳台地区旅居史的考生:在抵达新化前主动申领居住地的电子健康码,面试时出具隔离满14天的解除隔离证明、前7天内新冠肺炎核酸检测和抗体检测报告。
(二)筛查审验方式
主要通过查验电子健康码、解除隔离证明和新冠肺炎实验室检测结果开展筛查。
1.前14天内无中高风险地区、前28天内无境外国家及港澳台地区旅居史的考生:面试当日现场查验电子健康码,电子健康码为绿色,现场体温测量正常,且前7天内新冠肺炎核酸检测结果为阴性的考生方可参加面试;
2.前14天内有中风险地区旅居史的考生:面试当日现场查验电子健康码,电子健康码为绿色,现场体温测量正常,且前7天内新冠肺炎核酸检测、抗体检测结果为阴性的考生方可参加面试;
3.前14天内有高风险地区或前28天内有境外国家及港澳台地区旅居史的考生:面试当日现场查验电子健康码,电子健康码为绿色,有隔离满14天的解除隔离证明,现场体温测量正常,且前7天内新冠肺炎核酸检测和抗体检测(IgM)为阴性的考生方可参加面试;
4.已解除医学观察的确诊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的考生:必须按照国家新冠肺炎防控方案的要求在定点医院隔离治疗至符合出院标准并继续完成28天复诊,复诊无异常,由工作地或居住地所在社区予以证明;面试当日现场查验电子健康码,电子健康码为绿色,现场体温测量正常,且前7天内新冠肺炎核酸检测和抗体检测(IgM)阴性的考生方可参加面试。
(三)考生健康突发状况处理
若考生进入候考室前或在面试过程中出现发热、咳嗽、乏力、鼻塞、流涕、咽痛、肌痛、腹泻等不适症状,应主动报告,积极配合,服从现场考务人员安排进行相关处置,经现场医务人员排查无需进一步排查的,继续参加面试;如需进一步排查的,不得继续参加面试,转移到我县定点医院新化县人民医院排查诊治。
(四)其他注意事项
1.考生自主填写《新化县2020年特岗教师招聘面试考生健康情况调查表》,并有当地社区(村)或单位盖章。
2.考生要提前确认考点位置,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到达考点。
3.到达考点后,考生要听从考务人员安排,保持1米以上距离依次接受体温检测和身份验证,并向查验人员出示准考证、身份证、居民电子健康码或健康证明,三证齐全,佩戴口罩,方可进入考点。
4.考生抵达新化后请不要参与聚餐、聚会等群体性活动,不拜访亲友。考生在往返考点途中,请戴好口罩,做好自我保护,尽量乘坐私家车和绿色出行,与他人保持安全距离。
5.考生在考点注意个人卫生习惯,咳嗽、打喷嚏时用手捂住口鼻。考生参加面试须全程正确佩戴口罩。使用过的口罩必须投入指定的废弃口罩垃圾桶,消毒后统一送指定医疗机构回收处置。
6.所有考室开展预防性消毒,面试前连续开展3天84消毒液物表消毒和紫外线空气消毒,消毒完成后,全部开窗通风。面试过程中和面试结束后,考点内进行全面消毒。
7.中、高风险地区的确定以国家卫生健康委官网每日疫情通报和微信小程序国务院客户端公布的为准。
8.自本通知发布后直至面试、体检、考核结束,考生应按照疫情防控有关注意事项,自觉做好防护防控,避免到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或出境,如本人原因导致不能正常参加后续环节的,后果自负。
9.本次特岗教师招聘后续集中组织的体检和考核参照此方案执行。
10.所有考生要如实提供材料,主动申报健康状况,如刻意隐瞒健康状况和旅居史,所导致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11.以上防控要求如遇政策调整,按最新的政策执行。
12.最终解释权归新化县教育局所有。
咨询电话:0738-3532457(新化县教育局人教股)
附件:新化县2020年特岗教师招聘面试考生健康情况调查表(下载).docx
新化县教育局
2020年7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