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测试
经报名和资格审查,对符合应聘条件的人员现场发放《测试通知书》,测试时间、地点详见《测试通知书》。
(五)体检
根据测试成绩,由高到低等额确定体检人员,体检由县教育和体育局组织在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及《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执行。其中,乙肝检测项目按国家人社部、教育部和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的要求执行。体检时间、地点另行在古蔺县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人事招录栏(http://www.gulin.gov.cn/)发布。
应聘者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书面复检要求,复检应在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以及未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视为自动弃权。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个人承担。
(六)考核
县教育体育局组织对体检合格的人员进行全面考核,考核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关系、失信被执行情况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复核是否符合报名资格条件,作出考核合格与否的结论。对考核发现不符合要求、反映较差以及有严重精神疾病的,可以暂缓直至取消聘用资格。
(七)公示与聘用
体检及考核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人员,并在古蔺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人事招录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人员,按规定程序报经批准后,办理正式聘用手续。受聘人员如系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应当先依法解除与原单位的聘用合同或劳动合同,不能在规定期限内解除与原单位的聘用合同或劳动合同的,不予聘用。
所有岗位聘用后,在古蔺县的最低服务期限为5年(含试用期)。
四、纪律与监督
(一)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实行回避制度。
(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
(三)对违反招聘纪律的,按照人事考试违规违纪行为处理的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五、疫情防控
按照省、市、县新冠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要求,所有参加考核招聘人员需通过“国家政府服务平台”app申领“防疫健康信息码”,考核日所有进出人员均应自觉接受体温监测,若体温正常者凭健康码并佩戴口罩进入招聘现场。若体温异常或有咳嗽等呼吸道症状的,由现场医务专业人员应急处置。
六、其他事项
(一)本次考核招聘教师的相关信息将通过古蔺县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人事招录栏(http://www.gulin.gov.cn/)发布。因报考者不主动、不及时登录古蔺县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站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本人不能参加报名、面试、签约、体检、考核等环节的,责任由考生本人自行承担。
(二)本公告由古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古蔺县教育和体育局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照有关法律政策规定执行。
报名咨询电话:0830-7204706,监督电话:0830-7205280
拨打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5:00—18:30
附件:
古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古蔺县教育和体育局
2020年7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