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招聘公告内容,确定本人符合招聘岗位报名条件。如果本人不符合招聘报名条件但进行了网上报名,本人的报考资格、笔试成绩无效,已经缴纳的考试费用不予退回,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七、笔试
笔试异地命题,异地评卷。中小学教师笔试内容为:教育学、心理学、时事政治、教师职业道德等;幼儿园教师笔试内容为:幼儿教育学、幼儿心理学、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教师职业道德、时事政治。
对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经有关部门严格审核后,凭出具的证明材料,笔试成绩加10分。
笔试成绩=笔试原始成绩+加分
笔试时间为120分钟。笔试原始成绩满分100分,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笔试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笔试时间:2020年8月10日9:00--11:00
笔试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
考生笔试前请详细阅读《考生须知》,并按相关要求做好相应笔试准备。
八、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按拟聘岗位l: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员,经市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同意降低开考比例的按拟聘用岗位l: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员。若最后一名成绩并列,同时进入面试。笔试有缺考、作弊的不得进入面试。
对于招聘硕士研究生的岗位(01-13岗位),若招聘岗位人数与通过资格审查报名人数比例等于或小于1:3的,采取直接面试的方法进行;在等于或小于1:1的,在保证质量、不降格以求的前提下,采取直接考核方式进行。
面试异地命题、聘用异地评委。面试采用试讲办法进行。面试主要考察应试者学科知识、教师基本素养、语言表达能力、仪表举止等。每人提前备课10分钟,试讲12分钟。面试成绩满分100分,占总成绩60%,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予聘用。
进入面试的人员须在面试前进行面试确认。
面试确认时,考生本人应携带《2020年宛城区公开招聘教师资格审查表》两份,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或社保卡)、毕业证、教师资格证、笔试准考证原件和复印件。留学回国人员同时提交我国驻外使(领)馆教育文化处(组)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教育部留学服务机构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原件和复印件。报考岗位代码21-33“完全学校及城区中学”的普通高等教育师范类专业本科生和报考岗位代码51-64的“农村中学”“农村小学”的普通高等教育师范类专科生,如毕业证书中无明确标注“师范”字样,需提供由毕业院校验印的个人在校期间全部所学课程成绩单(有必修科目教育学、教育心理学的考试和教育实习合格成绩)。
未按要求进行面试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确认逾期不到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面试试讲教材:中学岗位八年级下册(化学学科为九年级上册)、小学岗位五年级下册、幼儿园岗位中班下册。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直接面试考生面试成绩即为考试总成绩。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考试总成绩均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九、体检和考察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拟聘岗位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考察人员(若最后一名成绩相同时,按面试成绩高、学历高者依次进入下一程序;若面试成绩、学历均相同可同时进入下一程序)。
体检按《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7年修订)》有关规定进行。
考察要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进行。主要是对应聘者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以及有无违法违纪现象等进行审查,同时对应聘者报名资格进行复查。应聘者需提交身份证(或社保卡)、毕业证、教师资格证、考察表、人事手续、人事档案等资料。
体检对象放弃体检或因体检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在同岗位应聘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若最后一名总成绩相同时,按面试成绩高、学历高者依次进入下一程序;若面试成绩、学历均相同可同时进入下一程序)。
考察阶段因考察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不再递补,因自愿放弃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十、公示与聘用
对通过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的人员,按有关规定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办理有关人事手续。
本次招聘的教师按照“聘用制教师”招聘,待遇与在编教师同等对待。在宛城区编办、人社部门备案,与学校在编教师同工同酬、同步岗位聘用、同步晋升职称、同步办理相应的各类保险(公积金)等,所需经费由区财政纳入预算管理。
新招聘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同时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2020届高校毕业生,以及2018、2019届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被录取聘用的,在试用期内未取得相应职业资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新聘用人员在招聘单位的最低服务年限为三年(含试用期),三年内不得申请调动,不服从分配的,取消聘用资格。农村中小学新招聘的人员一经聘用,一律分配到农村学校任教。
上岗一个月后,集中验证影像指纹信息,若有弄虚作假,取消聘用资格,五年内取消宛城区事业单位招聘报考资格。
十一、其他事项
1.招聘信息发布:宛城区政府网站(www.wancheng.gov.cn)是唯一招聘信息发布网站。涉及相关考试招聘信息,不再单独通知报考人员,请报考人员随时关注该网站信息。凡报考人员未按有关通知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领取准考证,未参加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的,均视为自动放弃招聘资格。
2.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本公告由南阳市宛城区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咨询电话:0377-63222908、63231917
监督电话:0377-63219901
南阳市宛城区招教工作领导小组
办公室
2020年7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