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检标准参照《关于印发〈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的通知》(粤教继〔2013〕1号)执行。体检医院建议复查的考生,在一个月内不能得出合格结论的,视为体检不合格。如出现体检不合格者,可以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对体检合格者进行组织考察,考察主要是对体检合格的应聘者是否适应报考职位的相关情况(如:现实表现、无犯罪记录证明、学历鉴定等情况)进行考察了解,如出现考察不合格者,可以根据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六、确定聘用名单
通过体检和组织考察的拟聘用人员在天河教育在线(http://www.gzthedu.cn/channels/31.html)公示7个工作日。
七、办理聘用手续和相关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的人员,按照政策签订劳动合同,实行一个月的试用期。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办理正式就业登记手续,兑现相应的工资待遇。
我单位不负责聘用人员的档案管理,以及有关其配偶、子女等任何事项。
八、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报名时应认真对照本招聘公告规定的报考条件和《职位表》中的专业[如报考人员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参考目录(见附件),但所学专业主要课程与报考职位所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的,则须在资格审查时提供毕业证书和课程成绩单(毕业院校盖章),经组织招聘部门认定为相近专业的方有效]以及其他资格条件,不符合或低于招聘公告规定的其中任何条件之一,均不可以报名,否则后果自负。
2.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过程,考生填报的个人信息和提交的材料应当真实、完整、准确,凡不符合职位要求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或录用资格。
3.本次招聘工作的相关时间以及职位,本单位可根据工作完成进度作出适当的调整,并将调整后时间与招聘职位及时在天河教育在线(http://www.gzthedu.cn/channels/31.html)公布,请考生自行关注相关信息。
4.报考前,已与天河区其他公办学校存在劳动合同关系的应聘者,须取得所在单位同意方可报考,否则取消应聘资格。已与天河区其他公办学校存在劳动合同关系的拟录用的应聘者,须取得所在单位同意并解除劳动合同关系方有录用资格。
5.因疫情防控要求,考生须在微信小程序“粤省事”粤康码(或小程序“穗康”)健康申报功能中如实登记个人近期旅居史、接触史、身体健康状况、来粤(穗)方式等情况,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持粤康码或穗康码等电子健康码绿码参加考试,并接受体温检测等疫情防控工作安排。考生须自行打印并填写《考生健康申明卡及安全考试承诺书》(附件5)带至考场交工作人员。确定为新冠肺炎密切接触者、或诊断为疑似/确诊新冠肺炎病例、或诊断为新冠病毒无症状感染者,或粤康码等电子健康码为红码、黄码或体温(腋温)≥37.3℃的考生,不得进入现场参加考试。
6.本公告由广州市天河职业高级中学附属第二幼儿园负责解释。报考咨询电话:020-83626456,监督电话:(020)38622519;386225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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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天河职业高级中学附属第二幼儿园编外聘用制专任教师职位表.xls
2020年天河职业高级中学附属第二幼儿园编外聘用制专任教师资格审查目录表.doc
2020年天河职业高级中学附属第二幼儿园编外聘用制专任教师报名表.doc
天河职业高级中学附属第二幼儿园考生健康申明卡及安全考试承诺书.docx
广州市天河职业高级中学附属第二幼儿园
2020年7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