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岗位考核项目
1.教龄加分。教龄10年加1分,10年以上每增加1年,加1分,(其中,对长期坚持偏远地区任教的教师,给予加分倾斜:万家学校、胡乐中小学、云梯小学、天湖学校、方塘学校的教师,教龄10年及以上的另加2分。凡不在上述学校岗位上服务的年限要扣除,不含按规定支教、交流到异校任教的年限)此项加分,限定10分。
2.年度考核加分。2017、2018、2019年度考核得分按一次优秀加0.5分,三个年度的得分累计作为年度考核总得分。
(二)业务考试项目
业务考试形式为笔试,笔试分学科专业知识、教材分析与处理能力两部分各占50%,满分100分。教材分别以我市现行初中、小学版本为准,初中、小学分科分卷命题。中小学综合学科以国家教师资格考试教育理论基础知识和综合素质内容为主。
(三)选调成绩计算
岗位考核项目得分加业务考试项目得分作为其最后录用的总成绩。近3年考勤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录用总成绩各扣5分:①请事假累计超过90天;②旷工超过7天的。
五、选调录用办法
1.录用。根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以1:1比例确定录用人员。末位人员成绩出现同分,依次按教龄长者、年龄长者、笔试总成绩高者来确定。
2.公示。拟选调人员,在教体局信息网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天。
3.择校。公示无异议人员,在公示结束后由市教体局统一组织现场择校,选调岗位依据选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自主选择学校。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为保障教育教学的稳定性,选调人员为原借用或交流到城区学校的教师,若原所在的城区学校有缺额学科名额,将优先安排到原所在的城区学校。
4.调动。择校后办理调动手续。选调教师试用期1年,试用期满由选调单位考核。考核不合格的,调回原单位。
择校前,因下列情形导致选调岗位出现空缺的,从该岗位参加考试人员合格者中,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进行递补。
①自动放弃的;②不符合选调条件的;③公示结果影响选调的;④其他导致空缺的情形。
确定为选调人员后弃权的,5年内不得参加本市选调。
六、其他事项
1.本次选调工作时间紧、任务重,请各校务必及时将本通知内容告知全体教职工(含在外支教、借用或交流教职工),并安排专人做好申请选调教师的报名推荐,按时间节点做好选调工作。
2.被选调的教师,其职称问题由职改部门按有关规定执行。
3.在选调工作中,凡发现学校和教师有弄虚作假行为的,一律按规定严肃处理。
4.报名后,报名人员应保持报名时登记的联系电话畅通。若因报考人员联系电话不畅通而造成的后果,由报名人员本人负责。
5.本通知由市教体局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0563-4013266(宁国市教体局)
纪检监督:0563-4036631(宁国市纪委监委派驻市委宣传部纪检监察组)
附件:
1.宁国市2020年城区学校选调教师报名申请汇总表
2.宁国市2020年城区学校选调教师报名申请表
3.宁国市2020年城区学校选调教师报考人数统计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