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格审查贯穿于本次事业单位人才引进招聘全过程,一经发现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弄虚作假或违反招聘规定者将取消其聘用资格,并保留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
5.面试。面试方式采用结构化面试形式进行。招聘岗位数与资格审查合格人数达不到1:3比例时,经监利县委人才办同意后,可以降低开考比例。
面试人员按照面试公告规定参加面试,未按规定参加的,视为自动弃权。对因有考生弃权或不按照规定时间、地点等原因参加面试,造成一个岗位只有一人参加面试的,实行面试最低分数线控制,面试最低分数线设定为80分,对达不到面试最低分数线的,不能进入体检、考核阶段,相应招聘岗位计划取消。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6.体检。根据招聘岗位数,按照面试成绩高低,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等规定组织实施。体检不合格的,按照面试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若面试成绩相同,则成绩相同的考生加试面试。没有递补对象的,取消或减少该招聘岗位。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7.考核。根据考生体检情况,确定考核对象。考核突出德才素质,重点对其道德品行、专业特长、能力素质、学习工作表现、职位匹配等情况进行考核。考核中发现考核对象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或不符合岗位资格条件的,取消招聘资格,并参照体检环节递补方式进行递补。
8.公示和聘用。对考核合格人员在网上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未发现影响聘用问题的,可以聘用,所有应届毕业生必须在本年度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后(硕士研究生、本科生8月31日前、博士研究生12月31日前),办理聘用手续,否则不予聘用。对公示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经调查属实的人员,不予聘用。
9.调剂。如有特殊情况可以适当进行调剂。
四、政策待遇
(一)招引的人才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一年,试用期内享受事业单位正式编制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
(二)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办理转正定级手续。学士可以享受事业单位管理9级岗位待遇,硕士可以享受事业单位管理8级岗位待遇,博士可以享受事业单位管理7级岗位待遇,国内重点院校毕业的博士考核特别优秀且符合相关任职条件规定的可以享受事业单位管理6级岗位待遇。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解除(终止)聘用关系。
(三)正式聘用后除按国家政策规定享受事业单位所有待遇之外,另发放人才补助费。引进的人才年度考核在合格及以上等次的,博士研究生5年内给予10万元安家补助及每年2.4万元人才津贴;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人才5年内给予5万元安家补助和每年1.2万元人才津贴;全日制本科生5年内给予每年0.6万元人才津贴。
(四)引进的人才原则上在我县最低服务期为5年(经组织调动的除外),服务年限从聘用之日起计算。
(五)引进的高层次人才,由用人单位商有关部门,可采取调动、考核聘用等方式解决引进人才的配偶工作问题。其子女上学,由用人单位商有关部门妥善予以安排。所有引进人才可根据需要申请人才公寓。
五、其他事项
(一)涉及职位的专业、学历和其他招录资格条件等相关信息的咨询,考生可与监利县委人才办联系,咨询电话:15027061080(柳)、15027058800(王)。报名考生也可申请加入“监利县2020年事业单位人才引进报名咨询QQ群(群号:1044373229)。
(二)考生在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核等期间保持通讯畅通。通讯方式变更后,应主动告知,避免错失聘用机会。
(三)资格初审、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核、公示和聘用等各个环节的具体事项,均通过监利县人民政府网向社会公告。
(四)聘用名单在网上公告后,本人不得另找工作单位,并按规定时间报到,如有特殊情况需要改派的应按有关规定办理。对无故恶意放弃的拟引进人选,将建立个人诚信档案,同时不得报考监利县机关事业单位的公开招聘。
(五)因新冠疫情或其他特殊情况需对此次招引工作时间进行调整的,以县委人才办发布的公告为准。
(六)本次招引工作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培训班。
(七)未尽事宜由中共监利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中共监利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7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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