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成绩汇总。
笔试和面试成绩按照5:5权重计算总成绩,笔试、面试和总成绩均保留两位小数。总成绩并列者,面试成绩高者列前;面试成绩再并列者,笔试专业知识成绩高者列前。招聘计划数额最后一名出现并列的,依次以面试成绩、笔试专业知识成绩高者确定入围体检人选,总成绩在喀左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布。
(六)体检
根据考生的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人员名单在喀左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布。体检工作参照《辽宁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表》要求及标准由县教育局统一组织进行。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察人员。体检不合格原因出现岗位空缺的,将在同岗位面试合格人员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进行递补。体检费用自行承担。
(七)考察
喀左县教育局、喀左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拟考察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被考察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因考察不合格,岗位选择确定前出现岗位空缺的,将在同岗位面试合格人员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进行递补。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八)岗位选择
报考相同招聘学科岗位的考生在选择具体岗位时,按照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选择具体岗位。在确定岗位及以后时期出现个人弃权或其他原因产生的空岗,不再递补。
(九)公示与聘用
拟聘人员信息统一在喀左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对公示无异议人员办理聘用备案手续。
1.被聘用人员与聘用单位签订五年聘用合同,试用期12个月(试用期含在聘期内),且五年内不得调动。
2.根据《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实施部分职业资格“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的通知》要求,对实施“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的准入类职业资格,高校毕业生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被聘用从事相关工作的,事业单位与先上岗的高校毕业生签订聘用合同时,应当按规定约定1年试用期;先上岗的高校毕业生在试用期内未取得相应及以上层次教师资格证的,解除聘用合同。
3.2020年应届毕业生在签订聘用合同时,因个人原因没有取得毕业证、就业报到证或就业通知书,将取消其聘用资格。
四、纪律与监督
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纪律,秉公办事,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的监督。报考者有弄虚作假、违纪违规行为的,一经发现,均取消其考试或应聘资格。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具体事宜依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五、疫情防控重点要求
1.考生在报名前下载“辽事通”APP,登录并进行实名认证,申领健康通行码“绿码”。健康通行码“绿码”的使用贯穿招聘全过程。
2.考生报名时配合工作人员接受体温检测,经体温检测确认结果正常(体温不高于37.3℃)方可进入;体温检测前要佩戴规定的口罩,排队并保持每个人之间的间距达到1米以上。
3.考生报名时和参加考试时均须携带填写好的COVID-19流行病学调查表(见附件3,体温项由工作人员测量填写)及手机(用于查验健康通行码)。
4.大连市中、高风险地区的考生(含旅居该地的)和其他中高风险地区(以各省、市对外公开发布的信息为准)考生(含旅居该地的),报名前和参加考试前进入喀左的,须向喀左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报告车次等情况,由县疫情防控指挥部安排到指定地点隔离14天,并进行2次核酸检测(间隔24小时)后,方可参加报名和考试。隔离及核酸检测费用由考生自理。
5.低风险地区来(返)朝人员,须提供7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和健康通行码“绿码”,拒绝提供的或不能提供的考生不得参加报名和考试。
6.考生报名、领取准考证、笔试、面试体检环节均须佩戴口罩(但不得影响身份识别);考生家属不得陪同,也不得在场所外聚集。
7.其他疫情防控事项按照《喀左县人事考试组考防疫工作实施方案》(附件4笔试前发布)办理。
特别提示:疫情防控重点要求将按照国家、辽宁省及朝阳市的最新要求及时调整,请考生关注喀左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六、其他
1.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2.考生在公开招聘期间,应确保报名时所填报的通讯工具畅通,以便联络,因所留通讯方式不畅所致后果,由考生自负。
3.考生须自行解决原人事劳务关系,出现纠纷责任由考生自负。
4.招考过程中出现未尽事宜,由领导小组商定解决。
喀左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股电话0421-4892681
咨询电话:喀左县教育局人事股0421-4863518
附件1:喀左县2020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岗位需求信息表.xls
附件2:喀左县2020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xls
喀左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7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