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应届高校毕业生和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须提供教师资格证承诺书,承诺于聘用后一年内取得招聘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的,按人社部发〔2020〕24号文件规定依法解除聘用合同,取消聘用。
4.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5.在职人员报考的,还须提交有用人权限的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时出具同意报考证明的,也可在考察体检前提供,否则视为自动放弃。
(三)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均采用百分制计算成绩。
1.笔试。笔试采用百分制。内容主要包括公共基础知识、教育政策法规、教育理论知识、教学基本功等方面。为保证新招聘人员基本素质,笔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由公开招聘工作专班根据岗位招聘人数和笔试情况确定。
考试时间:具体笔试时间及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
2.面试。面试人选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根据招聘岗位和招聘人数由高分到低分按比例依次确定,并按规定程序面向社会公布。相同岗位招聘计划在10人以下的,面试人选按1︰3比例;10人(含)以上的,按1︰2比例(其中招聘计划为10-13人的,进入面试人员统一确定为28人)。最后一名如有数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参加面试人选。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达不到招聘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因弃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面试采用百分制,用试讲的形式,邀请外地评委现场打分。试讲内容为现行中小学教材中各学科一节课内容。试讲主要考察应试者的实际教学能力、课堂组织能力、教材驾驭能力和专业水平等。试讲按学科分组,试讲顺序由应聘人员现场抽签确定。备课时间为30分钟,试讲时间不超过10分钟。
3.考试成绩计算办法。面试成绩由考官当场评判,去掉一个最高分、一个最低分后综合计算平均成绩。成绩在本场面试结束后向应聘人员宣布。实际参加面试人员少于或等于岗位招聘计划数的,以该考生当场参加同一面试组所有考生的平均分数,确定该岗位专业测试的最低分数线。对面试成绩未达到最低分数线的考生,不能进入体检考察范围。
为保证成绩的公平、公正,报名人数较多的专业面试需使用两组以上评委的,使用修正系数法计算最终成绩,现场只公布考生在本讲课室的原始成绩。修正成绩=考生试讲成绩×修正系数。修正系数的确定方法:本专业全部考生讲课成绩平均值÷考生所在讲课组本专业全部考生讲课成绩平均值,公式中计算平均分时,先去掉1个最高分,再去掉1个最低分。修正系数保留四位小数,尾数四舍五入。
笔试、面试成绩分别按50%、50%折算后计入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考试总成绩将及时在“山东昌乐政务网”-“部门之窗”-“教育和体育局”窗口公布。
四、考察、体检和聘用
1.确定入围人员。按照教师招聘岗位,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同一招聘岗位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人选。对放弃体检、考察或体检、考察不合格等造成的空缺,从进入面试人员中按总成绩依次等额递补。
2.体检。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入围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3.考察。根据实际需要,考察可采取查阅档案、查验证明、实地考察和谈话等多种方式进行。主要侧重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
4.选岗及聘用。入围且体检、考察合格人员按照招聘计划和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自主选择就业岗位。选岗后,对放弃选岗造成的空缺不再递补。拟聘用人员通过“山东昌乐政务网”-“部门之窗”-“教育和体育局”窗口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到选取的工作单位报到,并办理相关手续,逾期不报到者,取消聘用资格。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
五、聘用人员管理
招聘的中小学教师列正式事业编制,与工作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实行试用期和服务期制度,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予以转正定级,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新聘用人员设立最低服务年限,最低服务年限为五年(含试用期),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离职的,不予办理相关手续。
招聘的幼儿园教师为控制总量备案管理人员,与聘用单位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一年,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最低服务年限为五年(含试用期),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离职的,不予办理相关手续。幼儿园根据办园情况落实聘用人员工资、保险等相关待遇。
六、其他
为保证招聘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昌乐县教育和体育局成立昌乐县公开招聘教师工作专班,具体负责本次招聘的组织实施,昌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昌乐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对招聘工作进行指导、监督。本次教师招聘严格按照国家、省、市文件和本招聘简章规定执行,对违反公开招聘考试纪律的工作人员和应聘人员,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等有关规定处理。应聘人员在报考期间,应仔细阅读本招聘简章及附件,及时了解招聘网站发布的最新信息,保持所留联系电话全天24小时通讯畅通有效,确保能够及时联系。因提供错误信息或关闭通讯工具等个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根据有关规定,“应届高校毕业生”是指在国内普通高等学校或承担研究生教育的科学研究机构中,由国家统一招生且就读期间个人档案、组织关系保管在就读院校(或科研机构),并于当年毕业的学生。“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是指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国家规定的择业期(二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报务机构的毕业生。
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任何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教师招聘主管机关无关。
本简章由山东省昌乐县教育和体育局负责解释。相关事宜请及时登录“山东昌乐政务网”-“部门之窗”-“教育和体育局”窗口查询。
未尽事宜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相关规定执行。
昌乐县公开招聘教师工作专班地址:昌乐县教育和体育局组织人事科(城关商务社区1号楼227房间)。
昌乐县教育和体育局网址:http://www.changle.gov.cn/bmzc/jyj
昌乐县教师招聘咨询电话:
0536-6221856,请在工作日8:30-11:30,14:00-18:00拨打。
附件:
1.2020年昌乐县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事业编制)岗位计划表.xls
2.2020年昌乐县公开招聘幼儿园教师(控制总量备案管理人员)岗位计划表.xls
昌乐县教育和体育局
2020年7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