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单位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时收取各种证件、资料复印件一份(A4纸),原件将在资格审查时审核后退回。对于未按时提交相关材料的,视作弃权。应聘人员因资料准备不充分影响资格审查的,责任自负。资格审查将贯穿于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如发现所提供资料不符合报名要求的,取消考试资格。
(三)面试、试讲、专业测试
由招聘单位组织专家组对报名人员进行面试、试讲、专业测试。具体时间和地点详见《面试、试讲、专业测试准考证》。
(四)考核
1.面试、试讲、专业测试结束后,对照各岗位招聘计划,按照面试30%、试讲30%、专业测试40%的比例计算出总成绩,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根据聘用计划依次等额进行考察。如1个聘用计划中出现多名应考人员总成绩相同,则试讲成绩高者优先。
2.对进入考察范围的人员,由招聘单位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五)公示和聘用
对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青岛城阳政务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招聘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城阳区中等职业学校特聘技能教师聘用协议书》,并报区教育体育局备案。各招聘单位在与聘用人员签订协议后,正式聘请到校任教。
三、其他
1.区教育体育局对整个招聘过程予以监督。
2.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如发现聘用人员提供虚假证明和信息,取消聘用资格。招聘过程中每个阶段的相关信息发布、公示以及有关表格下载,均通过青岛城阳政务网进行。应聘人员因个人原因未及时通过以上渠道获得信息的,责任自负。
监督电话:0532-87868341、0532-87868743
青岛城阳政务网网址:http://www.chengyang.gov.cn
青岛市城阳区教育和体育局
2020年7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