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资格复审。
网上报名成功的所有应聘人员,须按照通知准备材料,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一般在考核面试前一天进行(复审具体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资格审查贯穿于整个招聘过程。
资格复审材料清单如下:
1.户口簿原件及户主页和本人页(复印在同一张A4纸上)复印件1份,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正反面复印在同一张A4纸上)1份;
2.学历学位证书(或就读学校出具的学历学位证明)、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打印的学历认证材料《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附有二维码标识)等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2020年应届毕业生未取得《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的需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3.教师资格证和普通话测试等级证书的相关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
4.近期2寸免冠彩色半身照4张(背面写上报考学科、姓名);
5.提供能反映个人能力的资格证书、个人荣誉、社会实践经验等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6.《昌江黎族自治县2020年首都师范大学昌江木棉实验学校公开考核招聘教师报名表》一式3份,并与其他材料一并装入档案袋递交,袋面写明应聘学科岗位、姓名。(注意:所提供的材料除原件外,复印件概不退还)
(四)面试考核。
成立面试考核小组。
1.面试考核人选:通过资格复审的所有应聘人员。
2.面试方式:说课答辩形式,对应聘人员的专业知识、适应岗位能力、工作业绩等方面进行考核。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3.面试成绩: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面试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
4.面试合格分数线:按60分划定,低于60分为不及格,不予聘用。
5.面试成绩发布:面试成绩在昌江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布。
6.面试考核不设开考比例,报考人数较少、未形成竞争的,须报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同意,方可开考。
7.同一岗位中末位考生面试成绩并列的,进行加试,按加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名次排序。
(五)体检
面试结束后,从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中,按照考生成绩从高到低的排序,按招聘岗位名额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选。体检工作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安排在县级(或二甲)及以上医院统一进行。体检参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体检项目和标准的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入围应聘人员自理。体检具体时间及体检结果另行通知。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自收到体检结果之日起3日内持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或有效临时身份证原件)向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医院选择同级别或以上医疗机构进行,复检只能进行一次,复检项目为有异议的项目,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或未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及聘用资格;对体检不合格者或自愿放弃者,不予考察;可在应聘相同岗位且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按面试成绩从高至低依次递补。
(六)考察
考察主要以政审方式进行。政审内容主要是通过查阅人事档案、当面了解、电话访谈等形式对考察人选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学习工作表现、计划生育、遵纪守法等情况进行调查了解。并核实人事档案,全面考察应聘人员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考察时由考生提交毕业学校或工作单位出具的思想品德鉴定意见书。考察时间另行通知。
(七)公示。
根据体检、考察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将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昌江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7天。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只对公示期内反映的情况进行核查,逾期不再受理。
(八)聘用。
公示期满,对没有异议或者经调查不存在问题的拟聘用人员,报县政府审议同意后,确定聘用人员。
聘用人员在办理聘用手续时,应在规定时间内准备好个人材料,配合办理有关聘用手续。因个人档案缺失或原聘用单位劳动关系纠纷等原因造成不能按时办理聘用手续的,后果自负。
应聘人员务必在整个招聘过程中保持通讯畅通,因自身原因未能如期参加招聘各阶段活动导致的后果,由报考人员个人负责。
四、聘用人员的管理和待遇
(一)聘用人员管理。进行岗前培训。聘用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其中试用期为1年),聘用人员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办理转正定级手续,继续履行聘用合同;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合同。聘用人员的最低服务期限为5年(含试用期一年)。2020年应届毕业生在试用期满前,仍无法提供与报考学科相对应的教师资格证书或“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取消聘用资格。
(二)聘用人员待遇。
1.聘用人员纳入昌江黎族自治县中小学教职工专项编制管理,实行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制管理,享受与昌江黎族自治县本地同类别教师基本工资上浮20%待遇。在编在岗专业技术岗位人员按原单位专业技术岗位等级予以聘任。
2.原则上,为聘用的非昌江县籍教师提供校内教师工作公寓(双人间),解决工作住房。
3.交流轮岗外派到首都师范大学附属学校及合作办学的教育优质资源校进行培训。
4.每学年享有多次教育教学专家组进校指导。
五、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全过程实行阳光操作,做到公开、公平、公正,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及社会各界的监督。应聘人员在招聘过程中提供虚假材料,隐瞒重要信息等,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有回避关系的,应当实行公务回避。凡发现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的,按有关规定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监督举报电话:0898—26633286(昌江黎族自治县纪委监委派驻教育局纪检监察组)、0898—26698362(昌江黎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六、其它事项
(一)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无关。
(二)涉及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范围问题由招聘领导小组负责解释。具体时间和其他相关事宜,以昌江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网公告为准。技术支持电话:0898—65230708
咨询电话:0898—26630505,咨询时间: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节假日不受理咨询。
(三)本公告由昌江黎族自治县教育局负责解释。
附件:
附件1昌江黎族自治县2020年首都师范大学昌江木棉实验学校公开考核招聘教师岗位表.xlsx
附件2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0年版).pdf
附件3报考昌江黎族自治县2020年首都师范大学昌江木棉实验学校公开考核招聘教师承诺书.docx
附件4 2020年首都师范大学昌江木棉实验学校公开考核招聘教师人员及涉考人员防疫指南.docx
附件5参加2020年首都师范大学昌江木棉实验学校公开考核招聘教师人员及涉考人员防疫承诺书.docx
昌江黎族自治县2020年首都师范大学
昌江木棉实验学校公开考核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
2020年7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