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加分。笔试成绩公布前,按照省上的有关规定,对服务基层项目的大学生村官计划、“三支一扶”计划、服务社区计划、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含研究生支教团)、志愿服务欠发达地区计划等考核合格的高校毕业生,聘用期满考核合格的南平市2018年基层党群工作者及退役士兵、退役运动员中符合政策加分条件的考生予以办理加分手续。办理时间为9月7日至9月11日。符合条件的考生到南平市教育局人事科(武夷新区南林核心区商务写字楼4号楼2层B231室)办理加分手续,逾期不予办理。
通过享受政策待遇已被录取为公务员、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以及本次报考“专门岗位”的人员不加分。有关具体事项将在南平市教育局网站公告栏上发布。
5.成绩查询。考生可在10月15日后登录南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nprs.gov.cn)、南平人才网(http://www.nprc.com.cn)查询。
6.划定成绩合格线。笔试成绩的合格线由市组织人社部门统一划定。考生可在10月15日后通过上述网站查询。
(二)面试
1.面试形式:片段教学。
2.面试组织:由南平市教育局负责。
3.面试人选的确定:笔试成绩在合格线以上的人员中,按照每个岗位招聘计划数的3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不足3倍的按上线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总成绩的计算及相关事项
1.笔面试成绩各占比例。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计算。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综合总分均采用四舍五入方式取小数点后2位。
2.面试成绩最低合格线。面试成绩最低合格线为60分。若进入面试人数少于或等于招聘人数时,报考者的面试成绩应达到70分及以上,方可进入体检和考察。
3.出现总成绩相同时的处理方法。同一岗位2名以上考生笔试面试总成绩相同时,名次按面试成绩排列;若笔试、面试成绩也相同的,则报经同级组织、人社部门同意后加试一场测试,名次按加试的测试成绩排列。
四、体检和政审考察。按照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在考试合格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和政审考察人选。体检标准及项目按照《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2018年修订)》执行。未在规定的时间集中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凡在体检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将取消聘用。
在职考生面试时未能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的,应在体检或政审考察时向招聘单位提供所在单位同意其报考、辞职或解除聘用(劳动)合同的证明,否则不予聘用。
体检合格的考生,由招聘单位进行政审考察,并做出政审考察结论,报同级组织人社部门备案。
因体检、政审考察不合格而造成招聘岗位空缺的,原则上从报考该岗位进入面试的人员中,按照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递补人选。
五、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南平市教育局网站公示7天后,没有发现影响聘用情形的,按照规定的程序,由同级人社部门办理聘用核准手续,招聘单位与聘用人员(应届生需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后)签订《聘用合同》。被聘用人员应在组织人事部门指定的时间内到招聘单位报到上班。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单位报到上班,或报到后不服从组织安排的,将取消聘用资格,并按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被聘用人员应在组织、人社部门下发聘用文件之日后的7-10个工作日内到招聘单位报到上班。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单位报到上班或报到后不服从组织安排的,将取消聘用资格。
其他未尽事宜按照《南平市2020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执行。
六、咨询电话
南平市教育局:0599—8814060、8832344。
南平市高级中学:0599-8625638。
南平市教育局
2020年7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