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本人有效身份证、户口本或儋州生源证明材料、学历证并登陆“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打印带有二维码标识的电子注册备案表、教师资格证、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
3.有关部门的思想品德鉴定意见(由毕业学校出具或户口所在地居委会或村委会出具)。
4.考核对象提交个人档案到儋州市教师信息管理中心审核。凡有关材料信息不真实或不符合要求的,取消报考人员聘用资格。
5.体检表(由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个人承担)。
(五)确定拟聘人员
经考核与体检合格后,通知入选人员选择岗位。岗位选择依据学科综合成绩从高分至低分依次进行。在规定的时间内没有到场选岗或自愿放弃选择权的,取消聘用资格。空缺的岗位名额,可从报考同一学科且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至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六)公示与聘用
选岗结束后,将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儋州政务网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限为7天。公示期间,如有群众反映问题,经查实不宜聘用的,一律不予聘用。
公示期间不再进行递补,公示期满,无异议,或有问题反映,但所反映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将拟聘用人员报市人社局核准后办按照有关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五、聘用人员待遇及管理
(一)聘用的教师办理入编,工资待遇按国家及儋州市现行工资规定执行。
(二)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聘用人员须书面承诺自上岗之日起一年内通过与应聘岗位相应的教师资格证考试,届时无法提供与应聘岗位相应的教师资格证将解除聘用。
(三)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予以正式聘用,签订5年服务期聘用合同(含试用期);经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除聘用合同。
(四)被聘用的教师应在我市服务满5年以上(含5年)才能申请流动。
六、其他
(一)本次招聘不委托任何单位举办任何形式的培训班,也不组织编写、出版或指定任何考试用书。
(二)本公告由儋州市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三)联系方式
监督电话:(0898)23334285
网上报名系统技术咨询电话0898-66502026、66738760
(咨询时间:上午9:00—11:30,下午15:00-17:00。注:节假日期间不予咨询,敬请谅解。)
附件:1.儋州市2020年公开招聘小学教师岗位计划表
附件2:儋州市2020年小学教师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docx
3.实施“先上岗、再考证”相关要求解释
备注:此表一式二份,资格审查后交给市教育局,录用后返回一份给受聘者。
附件3:实施“先上岗、再考证”相关要求解释
1.思想政治素质:以有关部门的“思想品德鉴定意见”为准。应届毕业生原则上由毕业学校出具,择业期毕业生由户口所在地居委会或村委会出具。
2.普通话水平:以全国通用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为凭据。报考语文学科岗位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要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报考其他学科岗位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要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
3.身体条件:以县级以上医院作出结论认定的“体检表”为准,体检标准参照《海南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表》(2014年修订)执行。应届毕业生可提交学校毕业体检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