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资格初审、面试
1.资格初审。面试前对已报名考生进行现场资格审核,经审核符合报考条件的方可参加面试。参加资格审核考生应提供以下材料:
①报名表(本人签名确认)。
②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普通话水平等级证书。2020届应届毕业生还需提供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三方协议)4份。
③2020届应届毕业生及2018、2019年毕业未就业考生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须在入职一年后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否则按解聘处理。
④已就业人员应提供本人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或解除聘用(劳动)合同证明。
2.面试。主要考察考生综合素质及教学基本技能,由评委专业提问,考评组综合评议(量化打分)。面试成绩最低合格线为70分。
资格初审、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七、补充招聘
本次招聘岗位还有空缺的,实行补充招聘。由同一学科面试考生未被录用且面试成绩合格的,按分数排名从符合报名条件的剩余空缺岗位中进行报名、补录。
八、资格复核、体检、考察
非应届毕业生面试通过后,由用人单位安排复核、体检、考察事宜。应届毕业生资格复核、体检、考察安排在考生毕业后进行。具体事项另行通知,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全过程。
九、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南平市教育局网站公示7天后,没有发现影响聘用情形的,按照规定的程序,由同级人社部门办理聘用核准手续,招聘单位与聘用人员(应届生需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后)签订《聘用合同》。被聘用人员应在组织人事部门指定的时间内到招聘单位报到上班。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单位报到上班,或报到后不服从组织安排的,将取消聘用资格,并按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十、咨询电话
南平市教育局:0599—8814060、8832344。
其他招考学校联系方式详见岗位简章。
附件:
1.2020年南平市属中小学第三届“人才南平校园行”第二轮专项招聘岗位简章.xls
南平市教育局
南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7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