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山区小学教师。面试时间为8月21日,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内容主要考察应聘者的学科知识、教育教学能力、教师基本素养、语言表达能力、仪表举止等,采取答辩等形式。
考试工作结束后,及时公布面试成绩和总成绩。总成绩为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之和。
(六)考核
根据总成绩,按照《涞水县2020年小学、幼儿教师岗位需求表》招聘名额与考核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核人员名单,出现并列时,按面试成绩高的、学历高的、取得学历时间早的顺序确定进入考核人员。
通过查阅人事档案和原学校的组织鉴定,对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等情况进行考核,同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做出合格与否的结论,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七)体检
幼儿教师和山区小学教师体检时间为8月22日。通过考核人员由县招聘办统一组织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通用体检标准。初检不合格的,可以复检;复检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八)公示
幼儿教师和山区小学教师公示时间为8月23日至8月29日。根据报考人员的总成绩及考核、体检结果确定拟聘人员名单,并在涞水县政府网和教体局公示,公示期为1周。在体检、考核、及公示期间出现不合格、弃权的或经举报查实不符合招聘条件的,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递补一次,出现并列时按优先进入考核的顺序确定递补人员。
(九)聘期及待遇
招聘教师按照设岗计划由各学区安排工作岗位,对不服从工作安排或不按时限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招聘教师与学校签订劳动合同,首签聘期为3年,9年内只能在设岗学区调动或交流。首签聘期期满,考核合格的,可续签合同;考核不合格的,不予聘用,解除聘用合同。
招聘教师比照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关政策,落实工资、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等待遇;职称评聘依据涞水县人民政府《关于人事代理教师职称评审、聘任及年度考核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涞政字[2018]75号)执行。待有编制时,通过公开招聘方式纳入县财政编制。
五、组织领导
为积极稳妥地做好本次招聘工作,县政府成立涞水县2020年以人事代理方式招聘小学、幼儿教师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教体局。
县人社局负责比照事业单位人员公开招聘和人事代理的相关规定,会同教体局共同做好小学、幼儿教师的招聘工作。
县财政局负责将招聘教师经费纳入县财政预算,落实招聘教师的工资、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等待遇。
县委编办负责对招聘工作的指导,以及所招聘教师的备案等工作。
县教体局负责小学、幼儿教师招聘的统筹管理和具体实施的相关协调工作。
六、招聘纪律
(一)教师公开招聘实行回避制度。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招聘工作过程中,凡涉及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等关系的,以及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工作公平公正的,要主动提出回避。
(二)严肃招聘纪律。对下列有违反本规定情形的,必须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应聘人员伪造、涂改证件、证明,隐瞒违法犯罪事实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2.应聘人员在考试考核过程中作弊的;
3.招聘工作人员指使、纵容他人作弊,或在考试考核过程中参与作弊的;
4.招聘工作人员故意泄露考试题目的;
5.违反本方案的其他情形的。
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视情节轻重,由县招聘领导小组做出取消考试资格或解除聘用合同的决定。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调离招聘工作岗位或给予处分;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其他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三)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招聘工作的全过程,要做到信息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广泛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
涞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举报电话:0312-4527727
涞水县教育和体育局举报电话:0312-4524726
附件:涞水县2020年小学、幼儿教师岗位需求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