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现场资格审查
初审合格的应聘人员,按照通知指定的时间、地点,携带网上报名时所有上传材料的原件及本人近期彩色正面免冠2寸照片2张(与网上报名照片同版),原件核对后当场归还。
资格初审须本人到场,不得委托他人。应聘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参加现场资格初审,或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指定材料,均视为弃权。如发生现场资格审核与网上初审结果不一致的情况,以现场资格初审结果为准。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应聘人员提供的相关材料信息如有不实,一经发现取消其资格。在规定时间内未提交有关材料的,则视为弃权。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取消其考试资格。
四、考试
(一)博士研究生通过面谈考察的方式择优聘用,不占用招聘计划。学校将根据报名情况适时安排面谈考察(根据疫情情况可实行远程线上视频面谈方式)。
(二)硕士研究生考试主要采取试讲、答辩等面试形式进行,根据需要部分岗位加试技能测试。主要考查应聘人员的教育教学、语言表达、逻辑思维和临场应变等能力。
成绩采用百分制计分,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为70分,达到合格分数线的方可进入考察范围。面试成绩由考官当场评判,在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根据面试成绩,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同一招聘计划的应聘人员出现成绩并列的,一并进入考察范围。考试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根据招聘岗位,通过资格初审人数超过30人的岗位增加笔试环节。笔试内容为思想政治理论和综合写作两部分,分别占试题分数的30%和70%。笔试满分为100分。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根据岗位招聘人数和笔试情况确定。按招聘计划1:5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的人员;达不到1:5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参加面试的人员;无人达到合格分数线的岗位,取消招聘。笔试具体事宜另行通知。具体情况在报名网站予以公告。
五、考察体检
根据应聘人员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计划1:1.5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并按招聘计划等额进行考察体检。
学校成立考察工作小组,具体负责考察工作。考察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方面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意见》(鲁组发〔2017〕2号)要求,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重点审核“三龄二历一身份”等内容。对档案中存在的问题,进行调查,问题未查清并处理到位的,不予办理聘用手续。
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统一组织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山东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执行。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时,对于已经怀孕的应聘人员,可延期进行胸透检查项目。
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对放弃考察体检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从进入同一岗位考察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六、公示和聘用
对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学校网站面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对公示期间有异议的,按照有关规定调查处理,作出结论。公示期满,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学校提出聘用意见,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学校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6个月,属初次就业的,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根据省委编办、省人社厅《关于高校人员控制总量备案有关事项的通知》(鲁编办〔2016〕95号)等规定,新进人员纳入人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全职引进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根据日照市委、市政府《关于实施“日照英才”工程支持新旧动能转换的意见》(日发〔2018〕36号)等相关政策,享受相应人才待遇。
七、其他
(一)应聘人员在报考期间要保持通讯畅通有效,及时了解招聘网站发布的最新信息,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核聘用的,责任自负。
(二)对公开招聘违规违纪相关行为,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等有关规定给予认定和处理。
(三)未尽事宜,由日照职业技术学院组织人事处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0633—7987021
电子邮箱:rzptrsk@163.com
学校网址:http://www.rzpt.cn/
学校地址:山东省日照市烟台北路16号
学校微信公众号:
附件:
1.日照职业技术学院2020年公开招聘紧缺专业技术人员岗位汇总表
2.“双一流”建设高校名单
3.日照职业技术学院2020年公开招聘紧缺专业技术人员报名登记表
4.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信(式样)
5.专业工作经历证明信(式样)
6.党员证明信(式样)
7.学生干部证明(式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