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格审核贯穿于公开引进工作的全过程。
(三)面试。
1、面试人员确定。资格审核合格人员全部进入面试。
2、面试方式。面试以说课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教育教学能力,考察考生的专业素质和课堂教学能力。
3、当参加某一岗位面试实到人数少于或等于该招聘岗位计划数时,设定面试成绩75分为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达到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及以上方可进入体检和考察。
(四)体检。体检工作由县教育局组织实施。县教育局根据招聘岗位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名单。体检参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在具备资质的县级医院集中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体检对象承担。体检对象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经县教育局研究同意,可以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费用由申请方负担。
(五)考察。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考察工作由县教育局负责。考察内容按照相关规定和实际需要拟定。
(六)因应聘人员自愿放弃、体检或考察不合格出现名额空缺的,按招聘岗位面试成绩排序依次递补。
(七)选岗。县教育局、县人社局、县委编办组织各招聘岗位体检、考察合格人员,按照面试成绩排序依次进行选岗。
四、聘用和管理
(一)拟引进人员公示。县教育局按规定的程序,确定拟引进人员对象,报县人社局审定后,通过谷城县人民政府网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拟引进人员在公示期间被发现并查证核实不符合引进条件或有违反考试考察等引进纪律的,取消引进资格。
(二)办理聘用手续。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县教育局上报引进结果,县人社局对拟引进人员的档案、学历、学位等资格条件进行复查,审核合格的,办理聘用手续,由招聘单位与新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实行岗位管理,执行国家有关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审核不合格的,不予办理聘用手续。试用期考察不合格人员,取消引进资格。
(三)在规定时限内,未能报到上岗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引进资格。
五、防疫须知
应聘人员应当自觉服从招聘单位和考试举办单位的防疫工作安排,配合做好卫生防疫工作。参加现场招聘考试的,须出具健康码及相关必要证明,遵守现场防疫守则,健康码为“绿码”且体温低于37.3℃者才能进场。不服从招聘单位和考试举办单位防疫工作安排的,取消引进资格。故意隐瞒新冠肺炎真实病情或病原接触史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在体检等环节发现考生为感染者的,按法律法规执行。
六、其他事项
(一)考生在报名参加考试期间,特别是资格审查、面试和递补期间应保持通讯畅通,通讯方式变更后,应主动告知谷城县教育局,避免错失录用机会。
(二)本次引进人才工作全过程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在任何环节发现弄虚作假或其他违纪问题,相关责任人将受到严肃处理。为方便群众和社会监督,杜绝不正之风,特设监督举报电话:0710-7338401。
(三)本次引进人才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培训班。
(四)本公告由教育局负责解释,未尽事宜另行公告。咨询电话:0710-7338417。
附件:1.2020年度谷城县公开引进高中(职高)专任教师岗位表.xls
2.2020年度谷城县公开引进高中(职高)专任教师报名表.xls
3.2020年度谷城县公开引进高中(职高)专任教师岗位分布表.docx
谷城县教育局
2020年7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