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考生应考注意事项。考生凭身份证和准考证进入考场,并携带黑色字迹的签字笔、2B铅笔、橡皮擦,不得携带计算器。答题所用的草稿纸由考试部门统一发放、回收。
(4)违纪处理规定。考生有违规违纪行为的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处理。
(5)笔试成绩在浮梁县政府网公布。
(6)如果报名人数小于或等于遴选岗位数时,则设置笔试最低入闱分,低于卷面分数80%的不能进入体检程序。
2.加试。如果笔试成绩相同则进行加试。加试形式为说课。加试进行时间:8月18日。加试地点:浮梁县第一中学。
参加加试人员成绩计算方法:笔试和加试成绩分别占总成绩的60%和40%。总成绩=笔试成绩×60%+加试成绩×40%。
(三)体检
体检工作由浮梁县第一中学遴选教师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考试结束后,以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按照1:1的比例,确定入闱参加体检人员名单。
非组织原因,未按照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体检的报考者,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费用由入闱体检人员支付。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考察
考察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遵循注重实绩、突出能力、综合择优的导向,根据拟聘岗位的要求,遴选教师领导小组办公室到所工作的单位进行考察,全面了解入选人员的德、能、勤、绩等情况。
考试成绩、体检、考察等有关情况在浮梁县政府网公布。
(五)公示
根据资审、考试、体检、考察情况确定入选人员名单,在浮梁县政府网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后,对没有反映问题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试用手续;对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试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办理试用手续,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试用。
资格审查贯穿整个遴选工作全过程。凡发现与公告范围和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的,将取消其遴选资格。因体检、考察、公示不合格或考生自动放弃造成的空岗,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等额递补。
四、签订合同
公示结束后,将遴选情况上报浮梁县第一中学遴选教师领导小组研究,由领导小组确定是否正式聘用。一经聘用则按相应程序正式办理调动手续,并与浮梁县第一中学签订聘用合同。
五、纪律要求
1.报考人员填写或提交的个人资料要做到全面、真实、准确、有效,不得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对违反遴选纪律或不具备遴选资格、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人员,取消考试或入选资格,并移送纪检监察部门进行处理。
2.报名后,报考人员应注意及时了解遴选工作进程和有关事项的通知,并保持报名时登记的联系电话畅通。若因报考人员不及时上网或联系电话不畅通而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负责。
3.在招聘过程中如发现不符合条件的人员,组织遴选工作的单位可随时中止或取消其报考资格和入选资格。
4.本次遴选工作的命题和加试的评委由组织实施单位邀请第三方人员进行。县教体局的纪检监察机构全程进行监督。对违反考试纪律的工作人员,由纪检监察部门进行处理。
5.工作人员实行回避制度。凡有直系亲属参加遴选考试的工作人员,不得参加遴选工作。
六、其他事项
未尽事宜由浮梁县第一中学遴选教师领导小组办公室解释。
2020年7月16日
附件:1.《浮梁县第一中学公开遴选、公开选拔聘用教师岗位表》
2.《浮梁县第一中学遴选教师报名表》